作者elainabc (elain)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轉租疑問
時間Sat Apr 27 22:39:25 2013
想請問各位板大,
我租了一間套房,約從去年9月至今年9月,
房租年繳,已付清,但因個人因素有3個月要到別的地方
因此,想請問轉租問題,合約中並無明確註明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
只有寫到 "不得轉租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
有上網查,好像若合約無明確註明,可轉租一部分,
但如果要將全部房屋轉租,須經過房東同意,
請問各位,上面對於法條的理解有無錯誤?
若房東不同意,是否有其他方式?
感謝各位哥哥姐姐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45.159
1F:推 chuben:沒有錯 甚至你可以收高一點的租金 因為房子發生事情 房東 05/02 22:56
2F:→ chuben:找的是你 不是你的承租人 最好慎選你的房客 05/02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