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aeco (waterflow)
看板rent-exp
標題Fw: [問題] 租屋尚未達租賃期間
時間Tue Mar 27 17:50:25 2012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FSON8qk ]
作者: aaaeco (waterflow)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租賃] 租屋尚未達租賃期間
時間: Tue Mar 27 17:17:56 2012
事實經過:
小弟在今年3/19號與房東簽約 租賃期間為101/4/1至102/3/31止,目前尚未達租賃期間
但由於私人原因而不承租了,當初簽約時已先季繳3個月房租(4000/月)+2個月押金
共20000,無訂金
房東在雙方契約內,以手寫方式註記一條如下:
因本房屋以學生為出租對象,租金較便宜,並以學期計算,因此若中途解約,則不退還
押租金。
問題:
1.請問這樣的註記合法嗎,包含了"押"租"金
2.契約內無違約金載明事項,房東似乎以上列條文視為違約金
請問承租方能主張什麼? 能要回多少個月?
3.該如何處理較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214.111
※ 編輯: aaaeco 來自: 180.218.214.111 (03/27 17:2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aaeco (180.218.214.111), 時間: 03/27/2012 17:50:25
1F:推 lionkinge:合約條文寫的這麼明確,有什麼可爭議的地方?跟他說合約 03/27 19:04
2F:→ lionkinge:不是你簽的,是造假的簽名,僞造文書,所以你不認帳? 03/27 19:05
3F:推 lionkinge:該註記是在你知情之下寫上去的嗎?還是他私下自已寫的? 03/27 19:09
4F:推 lionkinge:如果知情,你辯稱不知,那他可能要傷腦筋了,但是,人在 03/27 19:12
5F:→ lionkinge:做天在看哦~ 03/27 19:12
6F:→ aaaeco:謝謝L大的回應喔~ 條文是他原本就寫好然後我看一下 03/27 19:17
7F:→ aaaeco:他就拿去蓋章 03/27 19:17
8F:→ aaaeco:不過當時沒看清楚是 "租" 和 "押" 都不退還 03/27 19:18
9F:→ aaaeco:不知道法令上有無規定違約金的上限 03/27 19:18
10F:→ aaaeco:因為等於我是預繳3個月,同樓層其他房客則是一次繳半年 03/27 19:19
11F:→ aaaeco:如果他們遇到我這種情形就會虧更多,所以不知道有沒有上限 03/27 19:20
12F:→ frice:法令規定 預繳租金要退還 03/27 20:59
13F:→ fifi0828:還有不退還押租金的喔 XDDDD 03/27 21:20
14F:推 lionkinge:補充一下,民法規定的預繳退回,並不是強制規定哦!契約 03/28 00:39
15F:推 lionkinge:有另行約定的話,是依合約的約定辦理的!私人之間的約定 03/28 00:40
16F:推 lionkinge:法律不會管這麼多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03/28 00:44
17F:推 lionkinge:不過,押租金,字面上也可以解釋為「押租」金,也就是只 03/28 00:46
18F:推 lionkinge:有押金!不含預付租金,這點倒是可以跟房東爭取一下。 03/28 00:48
19F:推 censored:不完全認同樓上的見解 畢竟契約自由也是要不違背法令下 03/28 13:32
20F:→ censored:而民法454並沒有契約另有約定者例外...硬要扣下預收租金 03/28 13:34
21F:→ censored:頗有不當得利的疑義 03/28 13:34
22F:推 lionkinge:樓上修習一下民法 03/28 19:30
23F:推 censored:可以請教哪裡不對嗎?(誠心問) 03/28 22:54
24F:→ censored:嗯 我找到了~~~ 03/28 23:09
25F:→ mimily0504:請問民法哪邊有提到相關的啊? 03/29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