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dfat (我不胖)
看板rent-exp
標題Fw: [問題] 租屋的問題
時間Thu Dec 29 17:53:25 2011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E_3X7-p ]
作者: greedfat (我不胖)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租屋的問題
時間: Thu Dec 29 17:52:04 2011
嗨!
有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前租客租約到10月底,之後搬走的時候也是拖拖拉拉的
又把我的房子搞的亂七八糟,之後我花了十多萬的修繕費
我想請他們負責兩面牆的費用,約一萬多元
可是他們卻說還要問一下代書這筆費用合不合理?
請問我以房東的立場可以叫他們付吧?(他們的押金我還收著
還有個問題,他們有設立營業登記證在我的房子
這兩天才告知我遷走了,要我還他們押金
我想請問這11月跟12月的錢我可以跟他們收取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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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4.1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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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greedfat (114.34.155.29), 時間: 12/29/2011 17:53:25
1F:→ spmark:如果承租的時候沒拍照存證,現在很難說是他們弄壞牆壁的... 12/29 18:08
2F:→ spmark:我媽也是遇到這種房客,還拖欠租金、水電瓦斯費 12/29 18:09
3F:→ spmark:最後摸摸鼻子認栽了 12/29 18:09
4F:→ spmark:現在要跟他們要錢,我看是很難了.... 12/29 18:11
5F:→ spmark:因為你房子也修好了 =.= 12/29 18:11
6F:→ mimily0504:租約到10月,你沒續約就變成不定期約。 你11+12月還是 12/29 18:15
7F:→ mimily0504:可以收租金,但是押金要退。如果你拿押金來抵11+12月 12/29 18:15
8F:→ mimily0504:房租,那你那兩面牆的修繕費大概要不到了 12/29 18:16
9F:→ spmark:看起來房客並沒住滿11、12月吧?房子都修好了.... 12/29 21:06
10F:→ mimily0504:"才告知我遷走" 般了也要還鑰匙 偷偷搬走不點交 那修繕 12/29 21:33
11F:→ mimily0504:扣他們押金好像不算太冤 12/29 21:33
12F:→ spmark:遷走是指登記的公司? 12/29 22:45
謝謝回覆~~
房客(是公司行號)沒有住11月、12月,只是他們的營業登記證這兩天才遷走
他們不是很想付這筆修繕費;所以想問營業登記證沒遷走的日子
我可以算他們沒有完全搬走的情況,跟他們收取這兩個月房租嗎?
※ 編輯: greedfat 來自: 114.34.155.29 (12/30 01:25)
※ 編輯: greedfat 來自: 114.34.155.29 (12/30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