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ryu (湛藍的海)
看板rent-exp
標題[其他] 不合法的仲介問題
時間Wed Dec 14 00:13:08 2011
事情是這樣的
之前在租屋網上找房子
找到一間看起來還不錯的
結果是仲介po的文章
也讓他們帶看了
看了一兩次後
決定下訂,付了一萬元
然後仲介要跟我們收一個半月的仲介費
後來越來越覺得奇怪
感覺他好像仲介費收太多了
於是上網查了一下
就發現不妙了
這是一家不合法的仲介公司
被抄了好幾次
但是卻一直換名字生存下來
(我們有打電話去台北市政府確認過,確定他是非法的)
同時網路上發現
比較合理的仲介費用通常是在半個月到一個月的租金
很明顯的他們要收的費用過高
於是就想說放棄好了
訂金應該也是要不回來了
就在附近找找其他的房子
很巧的是竟然找到了原來那間房子的房東
(應該是說,那附近幾乎都是同一個房東,大地主)
房東說沒有跟那間仲介簽約
只是有讓他們帶看
如果成交會給仲介一個小紅包
(也就是說仲介基本上沒向房東收仲介費,
都是向租戶收,而且收一個半月的租金,
有翻了一下網路,是說仲介費用房東+房客
最多不得超過兩個月)
房東也說不用管仲介,於是我們就和房東簽租約了
簽的是原本看的那間房。
最近仲介公司來找麻煩了(不是原本的業務)
要跟我們收仲介費(一個半月)
所以問題來了
1.面對這樣一個非法的仲介公司
我還是需要給他仲介費嗎?
當初打1999問台北市政府的時候,他們是說不要跟非法仲介交易
2.如果還是需要付仲介費
付一個半月合理嗎?
3.為什麼市府可以縱容一家不合法的仲介公司經營長達十年之久
我承認我有錯…沒有查明就下訂
但是這間房子被非法仲介帶看之後
難道就只能透過他們才可以嗎?
寫得很長,感謝看完
同時希望給予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04.116
1F:推 kyoe:不合法不用理它, 另外請寄信給台北市地政處檢舉該公司副本轉 12/14 00:52
2F:→ kyoe:寄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並把網路上的資料備份 12/14 00:53
3F:→ kyoe:如果他們不是合法經紀業者, 還在網路上標明仲介收取服務費用 12/14 00:53
4F:→ kyoe:那麼就是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你去檢舉可以分獎金的 12/14 00:53
5F:→ kyoe:另外, 經紀條例有規定, 報酬計收標準: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 12/14 00:55
6F:→ kyoe: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或租賃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 12/14 00:55
7F:→ kyoe: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或一個半月之租 12/14 00:56
8F:→ kyoe:金,所以如果他收了一個半月又收紅包(等同服務費)那也是不行的 12/14 00:56
9F:→ kyoe:不過檢舉卡實在啦..現在租屋公司都沒人敢做非法的, 前陣子被 12/14 00:56
10F:→ kyoe:檢舉的雞飛狗跳, 正當在做的都趕快去加入公會了, 第一次被罰 12/14 00:57
11F:→ kyoe:10萬,第二次30,第三次就關了 12/14 00:57
12F:→ shryu:謝謝說明,所以就不理他囉 12/14 01:52
13F:→ shryu:不過他們有威脅說要來門口站崗 12/14 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