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regret (N )
看板rent-exp
標題Re: [房東] 簽完約過兩天說不租了
時間Fri Oct 14 11:03:14 2011
※ 引述《freeregret (N )》之銘言:
: 我前兩天剛找到ㄧ個滿意的屋子
: 開開心心的付了兩個月押金跟一個月的租金
: 結果昨天房東傳簡訊說因為老公工作關係不能租給我們了
: 合約上並沒提到房東違約要賠多少
: 但有寫到一條房東於期限屆滿前不得終止租約
: 而我們現在也還沒搬任何東西進去
: 請問現在我該怎麼辦???
現在房東的意思是最多賠車馬費,其它他不管
不接受就算了,跟我說要告就去告,真是一肚子火
想請問現在我該怎麼做最快
還有如果告的話,我可以要求他先將三個月錢還我嗎???
不然錢一直在他那也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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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71.122.70
1F:推 o1579o:先跟他拿錢三個月,不要講到告不告 免得他不還錢 10/14 12:38
2F:推 waltwalt:這倒是不用擔心 三個月錢是一定會退 10/14 20:51
3F:推 lwghost:寄存證信函,不理就去告他,會開調解庭 10/16 15:14
4F:→ Dino9021:別跟豬打架... 10/17 07:13
5F:→ tingkalin:我現在比較想知道如果是房客不租,你覺得房東會還你三個 10/22 00:07
6F:→ tingkalin:月嗎? 我只能說 照契約走!! 10/22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