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gradychung (阿豪)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押金退還問題
時間Sat Oct 8 22:37:12 2011
各位好
小弟最近要搬到另一租屋處
想請教原租屋處押金退還的問題(當時繳交兩個月房租押金)
狀況描述如下:
我們在原租屋處, 租屋已經超過合約年限(簽一年)
超過年限(4月中起算)後, 跟房東談定續租但沒簽約,
因為當時因為工作關係, 表明可能租到11月, 房東也同意了,
但後來工作生變, 加上家中小孩長大了, 小孩目前10月大
(因為房東一直很擔心小孩破壞她的屋子),
所以我們就趕緊找了現在要搬去的新租屋處,
也在半個月前跟房東表示要搬家了, 但房東聽說後,
表示她要想想看, 一直想到最近遇到她時, 她都還沒有想好,
不知道在想什? 我自己猜測她可能在想要扣押金!?
所以想問各位, 像我這樣狀況, 是理應退我押金嗎?
還是有模糊範圍可能被房東扣押金?
因為押金數目不小, 家中還有小孩要養,
真的很希望這筆錢不要被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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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45.137
1F:→ mokumi:不知道為什麼大家都說扣押金...押金本來是擔保用 怕你水電 10/08 23:17
2F:→ mokumi:不繳之類的用的 違約賠的是叫違約金 只是有時候我要陪你一 10/08 23:17
3F:→ mokumi:個月違約金 你要還我一個約押金 就剛好抵掉~ 10/08 23:18
4F:→ mokumi:打錯字 是賠一個月 還一個月的押金... 10/08 23:19
5F:→ mokumi:你已經變成不定期約了嗎? 如果是月繳的話 要一個月以前通知 10/08 23:19
6F:→ mokumi:其實你就直接說住到月底就好 你不方便繼續住就等於賠半個月 10/08 23:20
7F:→ mokumi:如果房東認定你是在口頭上跟他打一個到11月的契約 那就把 10/08 23:22
8F:→ mokumi:原來的契約書拿起來看 看違約金多少就是賠多少 一般會寫一 10/08 23:23
9F:→ mokumi:個月~ 10/08 23:24
10F:→ mcgradychung:謝謝 先前的契約中有提到滿一年後 提前一個月講的事 10/08 23:44
11F:→ mcgradychung:這樣說來 是有可能因為這半個月要被收違約金? 10/08 23:45
12F:→ mokumi:你就直接跟他講要住到月底吧 這樣就是提前一個月說 不用被 10/09 01:13
13F:→ mokumi:扣任何錢 另外一方面 這半個月你還是有使用權 可以用來慢慢 10/09 01:14
14F:→ mokumi:找房子 或是可以搬的不用那麼倉促 這樣也就賠半個月 損失 10/09 01:15
15F:→ mokumi:比較小 10/09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