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4370 (嗄ㄚˊ)
看板rent-exp
標題[金錢] 整棟住戶維修馬達
時間Tue Aug 30 21:08:24 2011
上禮拜好像整棟公寓的抽水馬達壞了
所以有請人來修
因為我是這禮拜才搬進來
所以剛剛鄰居來按門鈴的時候我很意外
其實只是為了這件事來收錢
其實整棟住戶分下來590不算太多
我因為不曉得所以沒有領錢
商請鄰居明天再來跟我收
不過現在突然想到
這個錢應該由我來繳還是房東繳啊
剛剛爬似乎比較類似的議題是電梯費
看起來都是房客出的說
以上請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193.148
1F:→ chilama:房東出!! 08/30 21:18
2F:→ mimily0504:叫鄰居留電話給你 打電話跟房東講 請他們直接談 08/30 21:52
3F:→ spmark:抽水馬達是二三年左右就會掛一次,好點的可以撐五年 08/31 10:48
4F:→ spmark:但你是這週才搬進來的,一定是房東要出的 08/31 10:49
5F:→ candicechiu:我們之前維修馬達跟大門都是房東出耶! 08/31 14:27
6F:推 spmark:那種多年的固定物壞掉了,我覺得按比例出比較合理 09/01 16:22
7F:→ spmark:打錯,是多年的消耗品 09/01 16:23
8F:→ spmark:抽水馬達算是消耗品,使用者付費很合理的 09/01 16:23
9F:推 mokumi:沒有這樣的 你都附租金了 東西壞掉又要房客出 除非是房客去 09/01 22:02
10F:→ mokumi:踢壞的 沒有一條法條跟你說 租賃物屬消耗品就可以不用修繕 09/01 22:02
11F:→ mokumi:除非你一開始就明訂好 那些不包括在承租物中 不然所有東西 09/01 22:03
12F:→ mokumi:全都是消耗品呀~房子住久了都會垮 要整修 當租金繳好玩的喔 09/01 22:04
13F:→ mokumi:這樣子房子出租好幾年之後 全部都變成新的了耶~想太多 09/01 22:05
14F:→ mimily0504:租賃修繕不是界定在消耗品與否,而是約定誰要負責修繕 09/02 00:22
15F:→ mimily0504:起碼民法429是這麼說得,不過房客自己弄壞的除外 09/02 00:24
16F:→ kari0623:就這次壞了房東修 因為你還沒使用就壞了 下次看是輪妳 09/12 08:27
17F:→ kari0623:好一點房東 租金都包括了EX:洗水塔 抽水肥... 09/12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