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mayo (砝碼)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假設住兩個月就不住!?
時間Thu Jul 28 11:02:26 2011
假設今天有一個人
跟房東簽一年約(房租月繳 押金兩個月)
但是他只住兩個月就不繼續住了
這樣最後他要付出的違約金就式兩個月的押金嗎?
還會有額外的代價嗎? 或者房東可以進行民事訴訟之類的!?
還有如果真的住兩個月就因為某些原因無法續住
要怎麼跟房東商量比較好!?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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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5.226
1F:→ citronlemon:就是兩個月押金而已,願賠押金的話,房東無法攔你的 07/28 11:34
2F:→ plarse:額外的代價--->沒有 07/28 12:21
3F:→ plarse:解約 就賠錢了事 07/28 12:22
4F:→ famayo:意思是賠押金就可以了嗎? 07/28 12:33
不過這樣感覺房東是不是有點虧阿
假如有一個學生簽一年約
結果只住了兩個月就搬走
那這樣房東就必須在11月的時候找人
如果加上兩個月的押金
就等於說房東如果沒有在1月底前找到人就虧損了
不知各位如何看?
※ 編輯: famayo 來自: 140.112.115.226 (07/28 12:34)
5F:推 ad24:沒怎麼看 就是這樣 租屋的風險 07/28 12:55
6F:推 spmark:看合約怎麼寫吧,通常是罰一個月租金 07/28 14:01
7F:推 mokumi:其實違約不是賠押金耶 是賠違約金喔! 你的違約金如果只有 07/28 14:26
8F:→ mokumi:一個月的話 那就還可以拿回一個月 如果沒有約定 比較麻煩 07/28 14:27
9F:推 Redsofa:如果,是居處不合,其實房客搬家也很花錢.... 07/28 18:33
10F:推 minihouse:應該是只要賠一個月吧,法律規定是這樣 07/28 19:13
11F:→ reich719:我記得有些合約可以寫違約金 通常都寫不低 07/28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