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er0618 (台北天空不一樣)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合約] 問題請教
時間Sat Jun 25 11:22:34 2011
非常謝謝mimily0504的耐心回答
另外,假設我今天先去租屋時,很滿意,就先付了押金,例2000元
等到要簽約時,房東契約書一拿出來時,通常都是備註房子不含稅金
這個我也覺得ok。但有的會備註例如未帶錀匙時,房東來開要付費
然後房屋要清理乾淨,不然要付罰金(這我覺得很見人見智的問題)
但我是要問說。假設,後面二條(錀匙跟清潔),並非在看屋時就有提到
了,是直到要簽約時才附在上頭的,若我當下不同意,房東又不願意委協
,那我不租了,我可以拿回我的押金(2000元)嗎?
我們依法有據嗎?
謝謝回答的人喔。謝謝!
※ 引述《water0618 (台北天空不一樣)》之銘言:
: 租屋時,房東都會簽訂契約一式二份。
: 一份房東留存,一份自已留存。
: 當今天租屋到期或是提早解約時
: 到底自已契約那一份是自已保留
: 還是二份都歸房東呢?
: 最近遇到一些糾紛,
: 房東只說了一句:我哪知道你會不會多打了一份鑰匙
: 強制要把我的契約扣回。
: 若遇到這類型的問題時,有什麼方法比較好處理!
: 房東就是很不溝理的那一種!(事情已經過了)
: 我只是想了解,以後再遇到這種類型的房東,或是有版友遇到這樣情況
: 該怎麼處理比較適合呢?
: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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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3.139.19.236
1F:→ mimily0504:簽約前付的是訂金(民法上是"定"金),如果你當天下定, 06/25 14:47
2F:→ mimily0504:又馬上要簽約,那就沒下定的必要了,直接簽就好。 06/25 14:48
3F:→ mimily0504:第一條房東開鎖要付費,這條要是你們談不攏,要退訂金 06/25 14:49
4F:→ mimily0504:我會給退,因為不是一般常見的約定事項。 不過房東幫 06/25 14:50
5F:→ mimily0504:開鎖不是義務,如果不找房東,找鎖匠開也要兩三百塊 06/25 14:50
6F:→ mimily0504:第二條,聽起來是合理的,不過乾淨的程度就很難說了 06/25 14:52
7F:→ mimily0504:如果是說"反還原狀"就比較簡單了,合約付照片照樣復原 06/25 14:54
8F:→ water0618:是阿!大大說的沒錯。但我不是詢問你個人的反應啦! 06/25 17:46
9F:→ water0618:而是如果遇到談不攏時,我能拿回我的訂金嗎?還是不行? 06/25 17:47
10F:→ water0618:至於乾淨的定義很難,燈炮壞掉(消耗品)也要算房客。 06/25 17:48
11F:→ mimily0504:我認為可以,不過有人會認為"定金就是幫你保留固定天數 06/25 20:06
12F:→ mimily0504:而你沒有和他簽約,他就可以沒收租金" 沒簽約的原因是 06/25 20:07
13F:推 nutype77:民法上定金,一般雙方接受的合約是不可退回,如有疑慮雙方 06/25 20:07
14F:→ mimily0504:條件沒談攏,但是如果他實際上也為你保留了優先承租的 06/25 20:07
15F:→ mimily0504:權利,拒絕其他的人下定會簽約,那他實際上也損施的機 06/25 20:08
16F:→ nutype77:需找方法解決,如m大所說,燈炮壞掉這問題,一般您承租房屋, 06/25 20:10
17F:→ mimily0504:會。 電燈泡 電池算消耗品,這個房東可以不負責 06/25 20:11
18F:→ nutype77:房屋所有權屬於您使用,要婦起消耗品之修繕,未來可反還原 06/25 20:13
19F:→ nutype77:狀,除非合約有特別明定都是房東負責 06/25 20:14
20F:→ water0618:謝謝二位的回答! 06/26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