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sya (vasya)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原本勾選續約表,現在不想了
時間Wed Jun 22 23:52:54 2011
學弟的情況是他住的地方有給了一張續租意願調查表,
原本勾選續租了,還蓋了手印!
但是現在不能續租了,管理中心說這樣就算毀約了!
是真的嗎?續租意願調查表這樣就算一個契約了嗎?
如果這樣不構成契約的話,可以到哪邊申訴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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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77.252.39
※ vasya:轉錄至看板 ask 06/22 23:54
1F:→ vasya:對了,我忘了說明,意願調查表上有註明說不租的話要賠錢! 06/23 00:00
2F:→ mimily0504:看合約怎麼寫,不勾續租為什麼要賠錢呢? 如果你勾了, 06/23 00:14
3F:→ mimily0504:還有可能是因為你已經表達續約的意願,有蓋手印的憑證 06/23 00:14
4F:→ mimily0504:只是欠缺契約的形式,不過也有口頭約 叫你學弟找學校 06/23 00:15
5F:→ mimily0504:教官幫他吧 06/23 00:15
6F:→ vasya:現在好像是一場誤會了!= = 好像是可以退!學弟問了工讀生 06/23 00:21
7F:推 nutype77:如果對方將它視為契約,民法上還有契約審閱期,可到消保會 06/23 02:05
8F:→ nutype77:聲訴,因為屬違法情形 06/23 02:05
9F:→ mimily0504:契約審閱期法源是消保法11條,不是民法。主要是針對『 06/23 05:23
10F:→ mimily0504:企業經營者』對一般消費者的定型化契約。ex:補習班 06/23 05:25
11F:→ mimily0504:旅遊.保險...之類。租賃一般是個人對個人,除非是像有 06/23 05:26
12F:→ mimily0504:有規模的學舍之類的,那算企業經營者了 06/23 05:27
13F:→ mimily0504:看"管理中心"夠不夠大,能不能算是"企業經營者"了 06/23 05:29
14F:推 nutype77:m大謝謝指正,老是把買賣跟租貸搞混,哈哈 06/23 13:37
15F:→ vasya:算蠻大的喔!!這邊有兩百戶以上!! 06/23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