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rosugeto (某魚)
看板rent-exp
標題[房東] 房東要收回一樓開炸雞店Orz
時間Thu Dec 16 00:50:54 2010
問題如同標題所述Orz
大約一個禮拜前,仲介就公告我們房東要收回一樓,至於用途並未說明
而租屋處的出入在一樓回收前是靠前方鐵捲門,回收後則需從後面防火巷的門出入
但最新消息指出一樓回收後會被做為炸雞店的店面使用
基於公安以及生活環境的品質,當然希望房東不要做如此不智之舉
剛翻了一下房屋租賃契約書,裡面對此問題最有利的條款是:
第十條:店/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及飼養寵物而造成住戶抱怨,應停止飼養。
雖然把炸雞店列為危險物品好像太過,但確實有公共安全之虞
此外從防火巷出入,對晚歸女性似乎不甚安全
但各位也知道,在外所定的租賃和約多半對房東有力
又加上我們也不過是大學生,言微人輕且學校教官好像也無能為力的狀況下
我們要怎麼跟仲介斡旋(我們這邊租屋都是仲介代租)
目前是有家長打電話這招,可是靠我們能解決的話,也沒必要鬧到家長出面
請問各位租屋的版友們有沒有相關經驗能幫助我們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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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180.35
1F:→ mimily0504:一般指的公共安全像是存放瓦斯或汽油吧 12/16 03:32
2F:→ mimily0504:而且那是針對房客不得把房屋拿去作第十條的用途 12/16 03:33
3F:→ mimily0504:並不是針對房東的 12/16 03:34
4F:→ osioli:那是房東的權益吧...公共安全與炸雞店是兩碼事...如果從防 12/16 10:07
5F:→ osioli:火巷有安全疑慮,可以請房東改善這部分吧! 12/16 10:08
6F:→ aleeon:真的是亂引用... 12/16 11:39
7F:→ aleeon:你以為仲介是法官啊.. 12/16 11:39
不好意思,因為前一兩天我們居住這區塊才發生因為店家換裝瓦斯不慎引發小火災
確實我們考量到租屋為房東之權利,但租屋處是以住家為主的住宅區
此外左右一樓亦有隔間套房,所以影響範圍不只是我們這棟
目前仲介表示一樓承租者對於油煙及安全問題他們會顧慮
文中未說明炸雞店亦為他人承租而非房東自營,在此致歉
但我們也不希望之後發生任何紛爭,這樣雙方都不快也非我們所願
畢竟搬家找房子都不是輕鬆的事啊
※ 編輯: kurosugeto 來自: 60.244.180.35 (12/16 11:48)
8F:→ aleeon:契約內的使用範圍若不包含店面部分 那房東要做什麼用途 12/16 11:41
9F:→ aleeon:你們的契約一定沒有考慮到這個 所以要用的話只能主打環境 12/16 11:41
10F:→ aleeon:可是問題店還沒開 環境不好的問題也還沒有產生 12/16 11:42
11F:→ aleeon:基本上開了店後那食物味一定很重的 我覺得房東不厚道 12/16 16:54
12F:→ aleeon:但是他的作為卻都合法 防火巷也不是他能管的.. 12/16 16:54
13F:→ aleeon:最多是以他現階段違法的部分去影響他.. (如違建) 12/16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