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larsky (鉛言萬語的愛戀)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租約時間
時間Fri Oct 22 04:15:45 2010
目前和室友找的房子是透過房仲找到的
因為明年六月就要畢業,所以只會租八個月,所以只想簽八個月的約
這件事我們有跟房仲講,請他去跟房東協調(協調不成我們也不會租)
協調完房仲說OK,但之前房仲就有告知說房東本來找他們仲介就是意願至少簽一年
所以那時就跟我們說到時候租約可以寫
"租約一年,租期滿八個月可退兩個月押金"
表示這樣寫我們到時候滿八個月退租後應該可拿回押金
但是剩下四個月我們沒繼續租會造成違約問題嗎?
房仲是解釋說沒問題但是感覺就是不保險會擔心
因為還沒簽約,怕這會造成日後退租的問題,在此請教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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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235.245
1F:推 dirisway:標準的文字遊戲 10/22 08:42
2F:推 mingjo:可退二個月押金,但沒說不用付違約金啊! 10/22 11:29
3F:→ mingjo:建議還是直接找房東問清楚比較好,有時候房仲會假傳聖旨... 10/22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