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poko (不滅修羅)
看板rent-exp
標題[房東]房東賣房要提早解約
時間Wed Jun 16 01:32:33 2010
我們的租約到十月中
但房東房子已經賣掉,新屋主要自住
他要求我下個月月中搬走
這個月的房租他直接從押金扣,
另外再補貼3000給我搬家
這時我才發現合約只有提到房客提早解約,
並沒有提到房東提早解約的情形
還有就是時間點很尷尬,
我老婆下個月就要生了,只剩一個月時間要找房
又要準備迎接寶寶,真的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
不知道板友能不能提供點建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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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57.63
1F:→ dondon0419:可以不用理他,買賣不破租貸.要你搬就來談條件.. 06/16 01:38
2F:→ dondon0419:基本就先陪等同押金的違約金.在來是搬遷費... 06/16 01:39
3F:→ dondon0419:既然你老婆都要生了.那就別在那邊忙搬家.繼續住吧 06/16 01:40
4F:→ dondon0419:還有原押金就約新房東跟舊房東一起來處理 06/16 01:41
5F:→ dondon0419:看是要直接拿回來.然後房租就定期給新房東還是怎樣 06/16 01:42
6F:推 koto999:同樓上 不用管新房東 住到合約到期很OK的 06/16 03:18
7F:→ chilama:先看新房東願意付出怎樣的賠償吧 06/16 07:38
8F:推 waisalder:同意一樓 拿民法425條 買賣不破租貸 就可以了 06/16 09:55
9F:→ waisalder:你可以放心的繼續租下去,而且違約金 至少是一個月租金 06/16 09:55
10F:→ waisalder:是房東要賠你,而不是只有"3000"塊 的憐憫費 06/16 09:55
11F:→ waisalder:合約有沒提到房客解約 都不影響法律,法律>>>>合約 06/16 09:56
12F:推 rogerisbug:我覺得一邊找房子預備 一邊跟屋主談賠償的價格 06/17 12:32
13F:→ rogerisbug:原屋主既然想賣房子 就應該會付這筆賠償金 06/17 12:33
14F:→ rogerisbug:但是賠償金額不是沒有上限 所以我覺得找房子還是必要 06/17 12:34
15F:推 osioli:傳統上 都要迎接寶寶了...搬家會不會有點忌諱呢 06/17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