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sh819 (少女)
看板rent-exp
標題[其他] 請問一下
時間Mon May 10 14:04:53 2010
不知道適不適合PO在這裡耶...
如果不適合晚一點會自刪
我打算要在台北租房子,也已經找好室友了,
我們打算合租一整層,有兩個房間,
問題在這:我的室友他會在台北長住,
而我只要住一年(準備考試),
這樣的情況可以要求房東打兩份契約嗎?
一份是一年的,一份是長住契約,
(意思就是等我搬走了房東要自己找房客)
還是只要一開始是合租一整層的房子,
只要我要搬走,就一定是我要負責找新的房客?
謝謝大家: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32.151
1F:→ myenomoto:那這樣一份合約一年一簽就好了阿!一年以後的事情誰知道? 05/10 14:27
2F:→ myenomoto:說不定你室友也不會想要一直長住在這個地方 05/10 14:27
3F:→ wish819:嗯 但問題是如果環境不錯 要續約 那我要負責找新的人嗎?? 05/10 16:19
4F:推 xun9635:要也可以不要也可以 沒有硬性規定 05/10 17:17
5F:推 huanru27:除非住的很舒適,很推薦,我才會幫房東找人 05/10 17:25
6F:→ huanru27:自己都住的很痛苦了,何必還找下一個受害者 05/10 17:28
7F:→ wish819:好的 我了解了 感謝大家啊 :D 05/10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