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iting9 (陳小可)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有關房客讓第三人使用房屋的權益問題
時間Mon May 3 17:18:00 2010
我爬過文~但還是有疑問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簡單版)
第八條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份
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我了解這條所說的轉租、頂讓這兩點,是房東約束房客當二房東的權力
然而我對於
出借有一些些疑問
我想將乙方的租賃房屋權利分為
全部和
一部分來討論
1.乙方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利全部出借
是說,若乙方友人想入屋內,經乙方同意後給予鑰匙自行進入,這是不行的囉?
所以甲方可以禁止乙方友人獨自進入屋內?
我比較不懂得是下面這個
2.乙方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利部分出借
是說,乙方帶友人進入租屋處,友人是不能使用廁所、浴室等房東所提供之設備囉?
(那這樣不是很不合理嗎?)
還是說,不管出借全部或部分租賃房屋使用權利,都是指不能擅自進入家中?
或說,如果房客邀請友人進入,但途中房客有事離開屋中半個小時,
友人也要離開等房客回來才能進去?
針對出借,還是有些疑惑
如果房客鑰匙是被陌生人撿走,然後遭竊,那房東有責任嗎?
就像有管理員的,管理員就有責任吧?
若沒有責任,是否也沒有限制房客出借使用權的權力呢?
若有,房東是要負甚麼樣的責任呢?
那若是租給家庭,簽約人是家長,那沒簽約的小孩放學回家,
房東是否有權利感沒有簽約卻獨自在租屋處的小孩出門呢?
感恩!
感言:
於法,似乎房東有權利?
於理,好像又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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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22.101
1F:→ akirakid:呃, 鑰匙不見東西被偷光房東跟管理員有責任?什麼責任 ?_? 05/03 17:26
2F:→ akirakid:oh ...是為了問底下那條嗎? 05/03 17:27
3F:→ mimily0504:.....是誰的鑰匙被檢走....房客的還是房東的? 05/03 19:55
4F:→ mimily0504:除非抓到小偷並確定是因為遺失鑰匙遭竊,否則責任無法 05/03 19:56
5F:→ mimily0504:釐清吧? 房客友人使用廁所和浴室,廁所也就算了,正常 05/03 19:57
6F:→ mimily0504:拜訪而非留宿,需要使用到浴室嗎? 05/03 19:57
7F:推 cuteby:這就要從立法意義及法源去看吧,不是單看那一條的字面意思, 05/03 22:20
8F:→ cuteby:要所謂"使用"的定義了。若承租者你都會說是"家庭"了,又怎 05/03 22:21
9F:→ cuteby:麼可能會有小孩不得使用該房子的可能性@@? 05/03 22:23
10F:→ cuteby:還有你說管理員和房東對房客有對價關係,管理員的工作本來就 05/03 22:25
11F:→ cuteby:是"管理"社區,也收取了薪資執行這任務。而房東收取了租金, 05/03 22:26
12F:→ cuteby:是建立於他提供他所有權下的不動產讓房客使用,除非你們契約 05/03 22:27
13F:→ cuteby:也註明房東也有管理責任,不然難道你門忘了關隔壁室友去偷, 05/03 22:28
14F:→ cuteby:那也跟房東有關係嗎?你那樣解釋就把牛頭接上馬嘴,亂掉了 05/03 22:29
15F:→ akirakid:其實我覺得他是為了要問最底下那條吧.,.. 05/03 23:41
16F:→ akirakid:我覺得他的意思有點像說...如果他一個人來住來打契約屋子 05/03 23:42
17F:→ akirakid:租給他的使用範圍可能就那間房間, 那如果他要讓他阿那答 05/03 23:43
18F:→ akirakid:或是誰來住鑰匙給他, 然後房東認為說多人住要加錢或是鑰 05/03 23:44
19F:→ akirakid:匙給別人房東或其他房客恐怕也不安心, 但是反過來說如果 05/03 23:44
20F:→ akirakid:房東因為這理由而要管租屋者的阿那答或朋友進來住的話是 05/03 23:45
21F:→ akirakid:否正常使用下造成的損失像鑰匙丟掉失竊的話房東會像管理 05/03 23:46
22F:→ akirakid:員一樣要負責任嗎?不用負責任的話那他管我跟誰一起住 05/03 23:47
23F:→ akirakid:要管的話那我跟我小孩一起住的情況難道就不行嗎? 05/03 23:47
24F:→ akirakid:看到後面我覺得好像是這個意思, 所以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05/03 23:48
25F:推 StayWithU:這個問題簡單來說,你忘記『尊重』的重要性!! 05/08 12:28
26F:→ StayWithU:經乙方同意後給予鑰匙自行進入,於法可以,於情你有尊重 05/08 12:29
27F:→ StayWithU:其他室友的權益嗎?! 05/08 12:29
28F:→ StayWithU:假如是一層三個女生分租的公寓,其中一人授權鑰匙給男友 05/08 12:31
29F:→ StayWithU:讓其男友可以自行隨意進出,對其他女室友有尊重嗎?! 05/08 12:32
30F:→ StayWithU:既然要分租公寓,就要遵守大家共同的約定! 05/08 12:32
31F:推 StayWithU:另外,邀請友人進入後房客有事離開屋中半個小時,事屬 05/08 12:37
32F:→ StayWithU:突發且不能避免時,需先『主動告知』其他屋內室友,以示 05/08 12:37
33F:→ StayWithU:尊重,這也是基本禮貌啊!但是假如房客是出門上班,卻獨 05/08 12:38
34F:→ StayWithU:留友人在屋內,你覺得這說得過去嗎?!其他室友沒必要承 05/08 12:39
35F:→ StayWithU:擔其友人單獨存在屋內時的不自在感和種種能源的耗費吧 05/08 12:41
36F:推 StayWithU:至於,家庭承租一間房子跟分租公寓的情況當然不同!!! 05/08 12:45
37F:→ StayWithU:既然承租給一家人,依社會風俗和習慣去思考,當然一家人 05/08 12:47
38F:→ StayWithU:都有於契約範圍內合法使用的權利啊! 05/08 12:48
39F:→ StayWithU:簡言之,原文部分問題的爭點在於忘記『尊重』兩個字! 05/08 12:50
40F:→ StayWithU:希望你能想通,別再鑽牛角尖了!事情是需要用心溝通的! 05/08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