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llgina (貓頭鷹的智慧)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押租保證金
時間Mon Apr 19 21:52:29 2010
我租房契約是打 去年七月到今年六月底
目前想在四月底提早搬走
合約書是一般制式白底紅線的"最新房屋租賃契約書"
房東跟我收的房租是六千元
合約上押租保證金為 一萬二
但是合約第十八條規定 租賃期間內乙方(房客)若擬提前遷移他處時
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
我的疑問是~
合約書上面寫應賠償一個月租金
但是 為什麼房東可以拿走一萬二的押金呢??
請板上大大幫忙解答一下 感激~
--
o(‧"‧)o ~ o(‧"‧)o
在 風之影中 看到 追風箏的孩子 和 消失的女兒~~
為你 千千萬萬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21.147
1F:→ vulwei:簽名檔三本書我都有欸 04/19 21:55
2F:推 eyecolor:請他照合約走.僅能拿走一個月押金 04/19 22:11
3F:→ a92180:押金、違約金是不一樣的吧?押金要還你 但你還要賠他一個月 04/19 22:32
4F:→ a92180:租金 也就是說你只可以拿回6000塊... 04/19 22:32
5F:推 eyecolor:一般來說是直接從押金扣掉個月房租退還剩下. 04/19 22:48
6F:→ gillgina:感謝樓上回應 我要極力爭取!! 04/20 00:09
7F:→ lookapen:通常沒這麼好,還抵這個月房租. 多一個月可能還要扣修繕 04/20 01:48
8F:→ gillgina:我的房租是每月五日之前支付 我也都按時支付 04/20 09:48
9F:→ gillgina:但是現在地板貼皮容易翻起跟牆壁的壁癌@@ 04/20 09:49
10F:→ gillgina:不是我弄得啊 @@ 04/20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