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eva (小黑要乖喔)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租約問題
時間Wed Jan 27 23:22:12 2010
我朋友目前跟房東有一個租屋糾紛,
想請問大家在合約上誰比較站的住腳,
我朋友跟房東租了一個平面,也就是一層樓,該樓有三個房間,
他們合約是打"本房屋係供居住",
現在房東跟她們說其他幾間要出租給別人,
請問一下房東這麼做有違反合約內容嗎?
其實我也還沒看到合約,所以更詳細的內容我也不是很清楚,
那就以上這點請問房東有權分租給其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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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248.84
1F:推 TurbidBand:沒有 01/27 23:23
2F:推 netfly:這是啥糾紛 亂七八糟 01/28 00:23
3F:→ evileva:是我表達能力不好嗎 囧 01/28 08:38
4F:推 gn01982027:表達能力不好 01/28 19:28
5F:推 epbs:看「租屋範圍」或「使用範圍」呀~契約上一定都有寫的.. 01/29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