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disonli (楓弦子)
看板rent-exp
標題[其他] 交屋了,押金拿回來了~後續法律問題?
時間Wed Jan 13 13:31:40 2010
我之前租房子 簽約不到一年
房東就說要賣 然後一直堅持說要帶人進來看
有時候我在 有時候我不在
因為她有鑰匙 我想拒絕 但是 把話說的太硬也很不好
約滿了 上個月11號我們交屋了
房東檢查後 沒有問題
押金也還我們了
理論上應該到這裡都沒事了
後來 上上個禮拜 也就是交屋後約兩個多禮拜後
房東打電話給我 說 為什麼浴室我沒有打掃
我說 有呀!房東太太您不是看過了~
後來他堅持要我去打掃 因為我搬家 就搬到隔壁而已
她都會跑來大吵大鬧
我去看 結果 是浴室因為不透氣(因為沒有窗戶)
牆壁縫有一些算是發霉吧 但是 我們租的時候就這樣了 我也沒有想這麼多
後來 房東太太很生氣 然後我說 這個我真的沒辦法
我就賠了他500元 其實我們是5個人租 但是我私人賠她
昨天 房東太太又打給我 說 她的瓦斯桶不見了 是不是我們拿走
可是 我們的瓦斯桶 是之前在他那裡住的時候 我們叫新的 自己花錢的
因為她的桶子過期 又是16公斤的 我們覺得太少
她就說 要我還他桶子 要是不還怎樣的 就要告訴我們房東
然後要讓我們交屋的時候 很麻煩怎樣的
說真的 覺得很煩~
我有問過人 很多人跟我說 都交屋了 應該是不用理他了
所有東西 都應該在交屋當天解決了 有問題 扣押金這樣
而且 期間他都有帶人進去看房子
就算有東西不見 也不是我們要負全責
更何況他也清點過才交屋
可是 由於我不太懂法律問題 所以想要請教一下~
如果我不理他 不接她電話了 會不會觸法?
先謝謝各位大大指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60.30
1F:推 as0500:不用理那個歐巴喪的屁話,他只是想從你那多挖錢而已 01/13 13:52
※ 編輯: wedisonli 來自: 61.60.60.30 (01/13 13:53)
2F:推 windguest:你可以不用管他了,什麼東西不見,他要負舉證責任,證明 01/13 17:17
3F:→ windguest:是你弄不見的 01/13 17:17
4F:推 CHENYOREN:歐巴桑:這個傻傻的拿500給我 一定要坑他多一些 01/13 18:28
5F:→ CHENYOREN:時薪100要幹5小時 01/13 18:29
6F:→ noloverboy:都交屋了 有問題當初就該講好,之後都牠家的事了... 01/14 11:09
7F:推 hiyawuhana:同上。既然都交屋就表示當下雙方都認定沒問題 01/14 15:32
8F:→ hiyawuhana:之後誰吵都一樣。請舉証 不然可以不用理它 01/14 15:32
9F:→ wedisonli:感激感激~有各位大大的指點 我決定不理他了 謝謝 01/16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