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htsatiq (九九勒)
看板rent-exp
標題[討論] 被爽約了
時間Sun Jun 7 22:59:15 2009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一群人說好要合租房子
各方的家長也都知道
但有位a家長突然決定將小孩送進宿舍
於是致電給校方,校方回答會盡力安排
a同學不想丟下其他人於是抗議
a家長的反應是只要上網找到其他人來頂替就行了,不然就是要我們再另外找
但我們大家已經沒有時間了,也面臨簽約的問題了
同時也因為a同學的抗議,a家長認為孩子被帶壞了
只是我們認為這不是被帶壞,而是爭取他想要的或是維持自己的信用
再加上a家長也認為我們應該要恭喜他的小孩有宿舍住,而不是綁住他
可是我們沒有綁住他,而是尊重他的決定
但相對的我們感受並不太好,因為都是說好的事。
因為這樣我們被a家長認為是壞朋友!
想請問大家,如果你們是被爽約的那一方
你們會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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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04.159
1F:→ myenomoto:就互相將心比心一下吧 大家都有各自的理由 沒有對錯 06/07 23:04
2F:→ epbs:租賃房屋這是契約行為~如果未滿二十歲需得父母同意才行~ 06/07 23:34
3F:推 atfee:這位a同學要是真的有誠意又滿20歲,簡單,堅持跟你們同住, 06/08 00:12
4F:→ atfee:房租自己去打工賺,這樣家長就不能說什麼了。如果他做不到, 06/08 00:12
5F:→ atfee:那大概之前也只是在你們面前作作樣子,假裝很氣他父母吧。 06/08 00:13
6F:→ atfee:只是一個無法擺脫被家長決定一切宿命、又不負責任隨便做出自 06/08 00:14
7F:→ atfee:己根本辦不到的承諾之人。 06/08 00:14
8F:→ atfee:千錯萬錯就是你這同學的錯。 06/08 00:15
9F:推 stmoritz:不要勉強他了,強摘的果子不甜,即使他革命成功和你們住 06/08 09:06
10F:→ stmoritz:一起,日後有任何糾紛時心結會更大,找別人吧 06/08 09:06
11F:推 THKLuga: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06/11 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