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aimi ( ~隨遇而安~)
看板rent-exp
標題[問題] 房東這個樣子
時間Thu May 21 22:18:13 2009
我在外面租了一間雅房 我租屋的契約從去年八月一號開始
當初契約書上 是訂半年一期 也就是從 2008 8/1 ~ 2009 1/31
今年農曆年後 開學 我跟房東口頭上 也續約了繼續租我的房間
但沒寫契約書
不過 我們是採取"一個月付一次 "
所以 每個月的房租明細 都有" 簽下在 原本的契約書後頁"
這學期 學期還沒結束 房東居然未經我同意 私下帶新房客來看屋
新房客也已經簽約並從今年的7/1 租下我目前的房間
可是 房間 既然口頭續約 是否 就是也是半年為一期
但是 既然上學期 是簽半年 這學期 應該也是簽半年
上學期 2008,08/01~ 2009,01/31
這學期 2009,02/01~ 2009,07/31 (這樣才算滿一年?)
~ 2009,06/30 (這樣只有租五個月?)
因為房東辯稱說 " 她說 :我以為你租到今年六月底 就畢業了 "
這種情形怎麼辦 ??
但 我今年七月份還有碩士論文口試 那麼我該怎麼辦?
請鄉民幫幫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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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9.78
1F:→ minaimi:補充說明 我是上學期有寫契約 但這學期沒寫契約 05/21 22:19
2F:→ minaimi:但每個月繳費明細 都有在原契約書 後頁附錄 簽收 05/21 22:19
※ 編輯: minaimi 來自: 124.8.19.78 (05/21 22:25)
3F:推 epbs:視你們口頭續約的內容而定~若沒有約定期限,則視為不定期的租 05/21 22:36
4F:→ epbs:賃~~ 05/21 22:36
5F:→ minaimi:我們當初也是 續約半年 正常都是這樣 怎麼上下學期的不同 05/22 00:00
6F:推 epbs:正常都這樣?所以就是沒有約定就是了?依你的情況,應該是民法 05/22 00:15
7F:→ epbs:451條,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任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 05/22 00:17
8F:→ epbs: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 05/22 00:18
9F:→ epbs:又你說收房租是一個月一次~所以依450條二項和三項之規定,各 05/22 00:20
10F:→ epbs: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且應依習慣先期通知,你的狀況就是要 05/22 00:21
11F:→ epbs:至少前一個月通知你要搬走@@" 05/22 00:22
12F:→ epbs:另外,應該沒有前期簽半年,之後就是也要簽半年這樣的規定和 05/22 00:24
13F:→ epbs:習慣吧@@" 05/22 00:24
14F:→ apiacere:我的情況跟你相反 他硬要我租到七月算半年= = 05/22 19:38
15F:→ apiacere:但我六月就畢業了 05/22 19:39
16F:→ apiacere:口頭契約可以檢舉他未報實稅 不當得利 05/24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