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ltine (~沾滿星星的琴鍵~)
看板rent-exp
標題[問題] 未正式簽約被積欠房租
時間Thu Feb 5 15:08:18 2009
房子位於北縣樹林市
但是當初為了省麻煩(or逃稅?)沒有簽立"正式"的合約
房客在入住後2個月發生意外 傷殘
此後就會積欠房租
一開始是一,兩個月交一次
現在已經3個月了
不珍惜物品的他們已經把門甩壞一次了(房東自己掏錢修)
但是又不能直接把他趕出去
有沒有甚麼方法可以雙方都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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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83.1
1F:→ claire1025:存証信函 02/05 15:15
2F:推 hiturtle:你只能上法院慢慢的告他.快在半年內就能強制他搬走了 02/06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