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660906 (一直都是恐龍妹)
看板rent-exp
標題[感想] 退押金的問題
時間Fri Jan 16 00:56:20 2009
在這個版潛水很久了,
雖然現在是住家裡,但之前也在外地租房子有十年的時間,
當然也遇過好房東壞房東,好室友壞室友,
我當然也知道這個版上是以房客居多,
但看了那麼多文章,我有一點很不能理解的,
租約未滿就搬走視同違約,為什麼還要想盡辦法拿回押金,
房客的權益要保障,那房東的權益呢?
有些狀況搬走是不得已的,像是房子漏水、房屋損壞不修,
這種可歸責於房東的違約理由,爭取拿回押金很正常,
但我發現很多狀況是在看房子時就可以注意到的,
像是面對馬路的吵鬧問題,洗衣機、屋況就是舊、就是髒的問題,
有無窗戶,會不會通風的問題,
這都不會在看房子簽約前後有太大改變,
自己不事先注意,然後開始住後受不了搬家,卻不想負違約的責任,
這樣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當然啦,房東有好有壞,那是他的品格問題,
套句我媽的話,那種人以後自然會有報應,
但房客也要學著自己負責任,看房子、做決定的都是自己,
後果就要自己負責,
雙重標準不管走到哪裡都是不太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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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正妹,只有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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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86.218
1F:→ MinisQueen:推用掉了,這篇不錯,萬一以後自己當房東了就不希望 01/16 09:52
2F:→ MinisQueen:自己的房客沒住滿,結果卻千方百計希望拿回押金 Orz 01/16 09:53
3F:→ king93:本身是住到爛房子or手頭緊 01/16 11:40
4F:→ king93:家住信義卻要每天通勤到淡水唸書 淡水要一次繳清一學期+押 01/16 11:41
5F:推 Jice:大推!!! 01/22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