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phenhuang (挖勒)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問題] 請問兩個問題
時間Fri Nov 7 20:58:02 2008
現任房東說:
若不簽新的租約,就要搬出。
不知道與前任房東所簽立之租約,
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
因為已經預先繳了半年的房租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6.152.198
1F:→ alarming:先看你之前租約裡是怎麼寫的... 11/07 21:33
2F:→ sichi:還要說明未何房東換人吧 但爬文有看到吧 xx不破XX 11/07 22:33
3F:推 dogbydog:買賣不破租賃 法條上你是絕對站的住的 11/08 02:15
4F:→ dogbydog:只是那些新規定對你來說有那麼著嚴重嗎 無論如何要搬 11/08 02:16
5F:→ dogbydog:你也會有兩個月時間做緩衝 11/08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