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werkshs (氣質斯文小影ㄦ)
看板rent-exp
標題[討論] 因私人因素而須離宿該如何?
時間Thu Sep 11 04:22:13 2008
如題
小弟我跟朋友幾人同租了一層樓公寓(國宅)
但是那邊空氣品質相當差勁
小弟又有過敏的毛病
如果必須搬離我該如何處理呢?
因為未住到契約時間
所以應該算是違約?
又如果我能找人頂替
是不是就不算違約了呢?
(契約是大家一起簽在一張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224.253
1F:→ dogbydog:一定是違約,能否找人頂替來換約要看契約和房東的意思了 09/11 08:46
2F:→ alatariel:同意樓上~ 09/11 09:29
3F:推 dogbydog:對了 如果是市區的話,扣除樓下有餐廳之類的以外都差不多 09/11 09:37
4F:→ dogbydog:你可以試試看空氣清靜機 09/11 09:37
5F:→ powerkshs:其實是因為附近有工程~所以造成約閑至一小時地上都沙子 09/11 11:28
6F:推 dogbydog:有工程那就沒辦法了,朋友在新店市公所,按理說新鋪道路 09/11 12:58
7F:→ dogbydog:兩年內不能挖,但是市代表說要挖就可以挖,這點你住哪我 09/11 12:58
8F:→ dogbydog:想都躲不掉....................... 09/11 12:58
9F:推 urmomo:大家簽一張 那應該可以找人替吧 只要朋友都能接受就好 09/11 13:30
10F:→ urmomo:這種事勸你要好好處理 不要只顧自己 弄的朋友都做不成 09/11 13:31
11F:→ powerkshs:相當感謝各位的幫助~! 09/12 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