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 (沒有特色的時代)
看板rent-exp
標題[討論] 請問房東可以這樣要求嗎?
時間Mon Aug 4 13:14:18 2008
第一次遇到這種的...
我的租約是到8月15日,也就是這個月只剩半個月的租期
剛剛打電話去給房東說是不是就把房租繳一半給他即可
(我去年八月16號起租時,已經有給他16~31的半個月租金)
結果房東竟然說,即使這樣,也是要繳一個月
要我去問別的出租房子,也都是這樣(??)
房東說,房租都是算一個月的
(還舉例說他其他房間的房客,只住到3號,也是繳了那一個月的錢)
請問有這種事嗎? 為什麼我要去負擔那半個我不住的月份?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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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96.153.15
1F:→ urmomo:我覺得房東說的不合理... 因為你們的約只到15號呀 08/04 13:42
2F:→ urmomo:不過房東說的沒錯 若是"月租" 就算只住三天也要付一個月錢 08/04 13:43
3F:→ urmomo:不過你們的約明明就只到15號....orz 08/04 13:43
4F:推 Tywang:交到15號就可以了,房東這樣要求不合理 08/04 14:24
5F:推 moonliving:簽到幾號就繳到幾號囉~ 08/04 15:01
6F:推 smallshuan:對阿,又不是說妳約簽到八月底,之前第一個半月跟八月 08/04 15:25
7F:→ smallshuan:半個月剛好湊成一個月阿,之前可以先繳半月現在怎不行! 08/04 15:26
8F:推 newmelody:之前簽約跟你同樣的情況 不過最後也是不用付整個月 08/04 19:09
9F:推 pingj956:給他一個月的你就虧死了 跟他吵吧 08/05 01:04
10F:推 kevinjl:就說 以合約為準 合約是租半個月 又不是租整個月 08/05 13:51
11F:→ vic:我在電話中至少強調四五次 合約只到這個月十五日 08/05 21:48
12F:→ vic:他還是理所當然地說,這樣也是要付一個月....$#%$^&... 08/05 21:49
13F:→ vic:還有更扯的兩個說詞:1.要我不要計較這種"規矩"..... 08/05 21:50
14F:→ vic:2. 如果我只付半個月,那從16~31日這半個月沒人住,他怎麼辦.. 08/05 21:52
15F:→ vic:這關我什麼事呢?就算我住到831,隔天也不見得有人會馬上進駐~ 08/05 22:03
16F:→ vic:結論是: 世界真奇妙~ 08/05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