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allin43 (小狼)
看板rent-exp
標題[討論] 關於合約的問題
時間Thu Jul 17 13:09:57 2008
6月底知道屋主要收回房子,讓我不得不在約滿前趕快找個好窩(說到這就有氣,
等找房子的事情告一個段落後,我再來揭露那個惡質仲介的種種行徑,氣.....)
昨天有看到一個頂加的房子,我也爬了很多相關的文章,知道各位板眾都不推頂
加,不過小弟還是想問一下關於頂加在簽租賃契約時的問題,問題整理如下
報稅相關問題
先請教合約書上都會有房租繳交明細,交了錢後房東也會在上頭簽名,這樣這個
明細表是不是可以直接拿來報稅呢?(先不論是否為頂加)
假設此頂加有獨立門牌,那簽約時簽這個樓層(ex:5樓)以後可以報稅嗎??還是說
得要簽原本正常的4樓才能報稅呢?
假設此頂加無獨立門牌,那簽約時該怎麼簽往後才可以拿來報稅呢?
又或著是說,只要是頂加,這份合約就不能拿來報稅呢??
以上,煩請知道的前輩代為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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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1.66.196
1F:推 swicer:只要有租賃事實就可以報 但要小心契約中有轉嫁的條款 07/17 14:20
2F:→ jackallin43:請問啥是轉嫁條款呢?? 又,注意什麼地方呢?? 07/17 14:31
3F:→ swicer: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 07/17 14:50
4F:→ swicer: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07/17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