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shiun (兩個人的早春 多了點綠意)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問題] 我可以帶我朋友進我的租屋處嗎?
時間Thu May 8 02:13:30 2008
我覺得過夜還好 應該不算違反該條契約
但那條契約的重點是把房屋的使用權轉讓給別人
可是這種轉讓要怎麼認定呢?
我自己幫人管房子的經驗 是依據有沒有未先告知房東就擅自打鑰匙給朋友
或把鑰匙給朋友 讓朋友擅自進出的 這種我會覺得似乎有違反到這條條約
想請問這樣的認知在法律上來說是正確的嗎?
因為我對這點一直也都滿好奇的
請問板上有經驗的大大門囉<( __ __ )>
※ 引述《tunhua24 (小信)》之銘言:
: ※ 引述《vincelizen (vince)》之銘言:
: : 請問各位大大
: : 過夜的定義是什麼?
: : 是一定要睡覺才算過夜嗎?
: : 那如果是和幾個朋友一起在家裡打麻將打通宵 這樣也算過夜嗎?
: : 另外
: : 房東要怎麼證明房客有留人過夜?
: : 如果要加收租金 房東可以自己出價嗎?
: : 價錢多少是合理的?
: : 謝謝指教...
: 基本上並不會違反規定...
: 你們企約寫的是怕你去當2房東...
: 而非不準其他人來過夜...
: 另外,不管要不要加租金都要雙方同意...
: 不同意就拉倒,大不了合約到期就不租了...
: 沒有人在企約中,突然要加錢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80.112
1F:→ swicer:你的認知比較合理~ 房子本來就應該具有社交機能... 05/10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