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3837 (下五子棋)
看板rent-exp
標題[討論] 被人出賣的租屋問題>< 給點建議
時間Sun May 4 15:36:12 2008
現在租的房子 是由我延畢的天蠍座同學 熱情邀請我
實習完 去住他現在租的那裡
當初房租是 4500 還要另外加收水費 網路費 第四台費用 每個月400
其他電費 則是依獨立電表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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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房東沒特別強調
我也就跟我朋友這樣住進去,
合擠一個單人床,
一人使用書桌 一人使用自備的和室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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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 發生了一些事情
跟天蠍座同學處的不好
加上房東 躲在我房門口 聽到有兩人說話的聲音
就跑去跟我同學說 我門是不是住兩個人
如果是 要多加收 房租500 以及多收一人份的每月400元費用
而由於天蠍座同學 還在不開心 發生的那些事情
居然翻臉來威脅我 要告訴房東 我門住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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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想問 我到時後 可以以合約沒寫 來要求不願繳交加收的房租 及400元嗎?
畢竟設備也沒增加 為何要多繳錢?
還有 我門兩個整天都不在家,要以使用者付費來加收400元 也很奇怪吧?
另外,也考慮告知房東 我同學也常帶朋友回來 雖然沒有一個月 但天數很多
是否這樣算下來也要登記朋友來訪居住天數來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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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重點就來了 我同學是個有錢人 他根本就不在乎那些錢
衰的也是我而以
所以 想問關於上一段的言論 以合約是否能箝制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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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0.190.237
1F:→ pptra716072:合約沒寫,房東不能多加錢,但因此大家不愉快,住下去 05/04 15:42
2F:→ pptra716072:也沒意思。到時合約到期房東應該會要求加錢吧,那你們 05/04 15:45
3F:→ pptra716072:一定不同意,到時還是得搬,除非有一方讓步。 05/04 15:46
4F:→ izumira:他不在乎 你在乎 那就只好被牽著走 除非你搬家.. 05/04 16:02
5F:→ newdeal:合約也沒想說你可以住2個人... 05/04 19:59
6F:→ DesertEagleX:如果租約上沒有你的名字 直接走人就好 05/04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