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rucci99 (拉拉拉)
看板rent-exp
標題求救....Orz有關提前解約押金問題 囧
時間Fri Jan 25 18:50:34 2008
女友之前在萬芳社區租屋
有簽約一年
後來因為家裡叫她搬回家住
所以只住了四個月就沒繼續租了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
可以拿押金回來麻??
(押金總共兩個月22000)
我朋友跟我說房東應該還我們ㄧ個月押金
可是我不知道要怎麼跟房東說才能拿回一個月押金
比如法律規定什麼的?
還是說歸還一個月押金是有良心房東的作法?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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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好多的阿......22000
我們是窮學生...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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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朋友是有練過ㄉ!
dA A b 叔叔在家裡不要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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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9.142.171
※ 編輯: Petrucci99 來自: 203.69.142.171 (01/25 18:52)
1F:推 Musasi:不管你朋友怎麼說,還是要看合約...這跟良心無關 01/25 20:16
2F:推 aolivia:通常都是全部沒收 01/25 22:24
3F:→ DesertEagleX:通常是契約上寫扣一個月 也有要扣全部的 01/25 23:00
4F:推 piggywu:不然自己找房客來頂(if房東答應) 01/26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