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shiun (兩個人的早春 多了點綠意)
看板rent-exp
標題Re: [討論] 給大家看我和收房租的簡訊...
時間Wed Jan 23 21:12:31 2008
這不是你當不當"阿撒力"室友的問題吧
而是分租一整層本來就是這樣分攤水電費的
所以 你並沒有多給到別的室友"優惠"
你繳錢是你作為分租的一房房客要盡的"義務"
我的室友 他常常需要出差 也是一樣分攤
當然如果你事先講你會有半個月不住 也
確實半個月都沒有回來用到一點水電
那也是可以去說說看
但提供我個人的觀點給你 如果我的室友連
半個月都要算的清清楚楚
而且是
事先沒有講 事後要付錢才來說
我會覺得這是很計較的室友 對這個室友的觀感 會很不好
沒有獨立電表的分租房子 就是要
相互體諒
除非你的室友用電用水量都誇張到不得了
大家再來商量是否要節省使用
本來就是入住那日起就要分攤 建議你 如果要出遠門 或是長時間不會回家
要
事先說明 我想正常人也不會特別想要去凹你
如果事先知道你根本不在家的話
但我也建議你 最好你不在的時間有超過
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
你再提出來是否不要算 如果你真的很在乎這些金錢的話
因為很多帳單都是兩個月一期的 所以以一個月以上作為要求的基準
至少也比較說的過去
但像網路或是電視費用 這就不能說不在沒有使用就不負擔了
因為網路電視的費用不會隨著使用量而變動 建議你最好這部分就不要計較了
如果我是你 我不會去在乎這三百多塊
因為大家要長期相處
看起來現在你似乎吃虧 但拿三百多換個好的第一印象以及日後較為和平的相處
何樂而不為呢?
而且 長期下來
誰吃虧 誰佔便宜這都很難說 換個方向想想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26.204
1F:推 urmomo:但原po的重點是 他根本不想住那裡 現在只等找到人接手轉約 01/23 22:14
2F:→ urmomo:所以他也不在乎室友對他的想法 又沒有要跟那些人相處 01/23 22:15
3F:推 snowinlove:我推這篇 寫得很好 另外原po如果不在乎這些 01/23 22:17
4F:→ snowinlove:既然也沒住了 房客也找到了 那就撕破臉不付走人吧 01/23 22:17
5F:推 urmomo:但原po應該有押金在二房東那吧 所以也沒那麼容易撕破臉..囧 01/23 22:17
6F:→ wanshiun:問題是 只要租約在那邊 就還是要分攤 01/23 22:47
7F:→ wanshiun:如果室友願意不算 那是優惠 照算才是正常的吧? 01/23 22:47
8F:→ kacobook2:我的押金有拿回來 01/23 23:04
9F:→ kacobook2:因為有找到承租人 那里租屋的方式是 住的時候押金給前住 01/23 23:04
10F:→ kacobook2:戶 到承租人時 跟承租人拿 01/23 23:05
11F:→ urmomo:照你的說法 那承租你的人不就倒楣了 要幫你負擔你的費用@@" 01/23 23:25
12F:→ wanshiun:Ka大 我覺得 你這樣很自私 也很任性 01/24 00:13
13F:→ wanshiun:恕我直言了~你這樣是很不負責任的行為 01/24 00:13
14F:→ wanshiun:請你自己多想想吧 01/24 00:14
15F:→ kacobook2:我沒有把348留給下個房客....我想要求產生348的人付款 01/24 07:59
16F:→ urmomo:問題是產生348的人不想付 那不是下一個房客要付嗎? 01/24 09:01
17F:→ kacobook2:如果不是產生348的人付的 那對誰都不公平 01/24 09:13
18F:推 urmomo:那您加油吧 反正我看你不付 他們也拿你沒辦法 01/24 09:34
19F:→ urmomo:既然你的押金都拿回來了 就讓他們自己去橋好了 01/24 09:35
20F:→ snowinlove:既然心有成見 你可以直接去心情版面抒發 不用問大家 01/24 12:51
21F:→ snowinlove:還是你是想要大家摸摸你的頭 說你好可憐 我們挺你 01/24 12:51
22F:→ snowinlove:你作的都是對的 ptt很溫馨 都會支持你... 01/24 12:52
23F:→ wanshiun:Ka大 你的觀念是使用者付費 01/24 17:22
24F:→ wanshiun:但分租本來就是"大家平均分攤" 01/24 17:23
25F:→ wanshiun:而且你也不是完全沒有用到電吧 01/24 17:23
26F:→ wanshiun:說真的 有必要計較到這樣嗎? 01/24 17:23
27F:→ wanshiun:世界很小的何必為了三百多塊 搞到別人對你印象不好 01/24 17:23
28F:→ wanshiun:更何況 你只要有回去租屋處 有開燈 那就是有使用押 01/24 17:24
29F:→ wanshiun:我以前曾經有兩個月未回租屋處 水電還是照攤 01/24 17:24
30F:→ wanshiun:因為房子是我選擇租的 不住也是我自己選擇不住的 01/24 17:25
31F:→ wanshiun:而且我也沒有事先講我會不住 所以就是要付 01/24 17:25
32F:→ wanshiun:這是一個責任的問題 你租不租本來就是要先想清楚的 01/24 17:25
33F:→ wanshiun:該認賠的時候就是要認賠了 這也算是一個經驗 01/24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