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dnightalk (midnightalk)
看板rent-exp
標題契約被房東拿走
時間Tue Jan 15 03:58:08 2008
在退租時,房東藉口拿走契約,後來才知道原來房租是可以報稅的,
馬上打電話向房東要回來,不過房東卻拒絕歸還,
還說如果要拿回去必須在契約上簽名說不報稅,
也打電話問過國稅局,他們說報稅一定要契約才行……
消基會則建議我找調解委員會,說扣契約是違法的,
朋友則建議我舉報她逃稅。
請問各位大大,到底我可以採取什麼行動來維護我的權利呢?
因為真的很不甘心就這樣束手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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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54.155
1F:推 mshx:這是很多房東避稅的手段之ㄧ,但是有無雙是這招都沒用的 01/15 09:52
2F:→ mshx:直接在契約上寫明:相關稅款由房客方負責。。。 01/15 09:53
3F:→ snowinlove:你都已經退租了 如果跟房東沒什麼仇 就別告他了 01/15 11:08
4F:推 snowinlove:一般都是事先講好 不然房東大可漲租金、或是在契約上 01/15 11:22
5F:→ snowinlove:寫說申報後產生的稅金由你負擔 這樣有比較好嗎?! 01/15 11:25
6F:推 alatariel:推樓上... 01/15 11:31
7F:推 wanshiun:可是 之前不是有討論串寫過 01/15 12:58
8F:→ wanshiun:就算加註房客負擔....也是與法相牴觸的吧 01/15 12:59
9F:→ wanshiun:租稅本來就是由房東負擔...是吧? 01/15 12:59
10F:推 urmomo:感覺跟y拍3%很像 最後大多都是轉嫁消費者.....@@ 01/15 14:59
11F:推 frice:納稅義務人是房東 但是 雙方同意因納稅產生的增額部分由某 01/15 20:53
12F:→ frice:方承擔的話 約定是有效益的 01/15 20:54
13F:→ frice:但是契約載明不報稅則是無效的 01/15 20:54
14F:→ ptiger:房東如果狠一點,在契約上加一條:相關的稅賦支出由乙方負 01/15 23:50
15F:→ ptiger:擔,你簽下大名後,報稅你就必須自行負擔房東多出的費用 01/15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