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ominana (娜米)
看板rent-exp
標題[討論] 請大家幫我想該怎麼跟房東商量續租?
時間Tue Dec 4 01:00:02 2007
標題看起來很怪,
續租房東就有錢賺啦~
但事情總是沒想像中簡單,
先讓我描述一下我所在的環境和房東的習慣:
我讀中原,
租屋地點是學校門口的中高價位套房(以中壢的行情來說),
機能方便有車位還有管理員,
一直都算熱門品項...
我一直都督促自己加快論文工作的進度,
教授也支持我盡量在明年二月畢業,
但因房東一向半年簽一次約(即1-6月、7-12月),
迫使我不得不前去商量多租二個月.
我曾探聽過,
以往有人發生類似欲短期續租的情況時,
房東會請他搬至空房(可以看出他完全無法忍受房間有待租期).
但我不想在論文最緊急且還要準備畢業口試的階段(明年一月中)分心於搬家的事物.
一個已經住三年半的大房間要整理打包是很耗時間的...
我可能是第一個想賴在原地的住戶,
不知要怎麼做才能說服房東?
註:房東是典型的只認錢不認人類型,
且超會聊但是一小時後主張仍不變...
(我以前竟然都乖乖地聽他數落其他住戶,真蠢!!)
拜託大家幫我想想呀...
真的會超級感激的<(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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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58.48
1F:推 piggywu: 就說你會幫忙找房客,讓他收租不中斷. 12/04 06:31
2F:推 MyOwnFuneral:那就直接續租半年 然後你自己再找房客替你就好~ 12/04 10:13
3F:→ naominana:看來不能讓房間空著是唯一準則,謝謝樓上兩位的建議,這在 12/04 17:11
4F:→ naominana:我們這可能也是創舉,愛錢的房東真是令我害怕呀(冷汗冒)! 12/04 17:15
5F:推 Anda:你就先簽到六月呀之後在找人 找不到先搬走就給1個月押金吧 12/04 20:06
6F:→ Anda:問題沒有那麼難解決吧....最糟就是浪費一個月押金罷了 12/04 20:06
7F:→ naominana:嗯嗯,這也算作最壞的打算了,只是不能被金主父親大人知道 12/04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