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imimi (新。心)
看板rent-exp
標題Re: [討論] 租約未到期卻提早搬離??
時間Tue Oct 30 06:41:13 2007
請問
如果我的契約上寫著
提早遷離的話要被房東扣一個月房租
那~~是不是就真的沒救了
就是要多給她一個月租金
然後可以拿回我的押金(兩個月)嗎
謝謝!
※ 引述《ohwoops (mei)》之銘言:
: 契約是房東自己打的
: 內容:
: 1.房租一但繳交,除押金外不得要求退費。
: 2.承租人租約期未到要臨時解約,須賠償6000元押金,
: 租約期到而不續租時,請一個月前提出,否則扣0.5個月押金。
: 這樣是不是表示末2個月房租不退我是應該的??
: 他答應退我押金6000。
: 麻煩了~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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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7.124.17
1F:推 frice:還是按約行事 如果約有寫提早"遷離" 要扣一個月 那就是要扣 10/30 11:23
2F:→ frice:如果還有一條叫做提前"解約" 要扣兩個月 那也照樣要扣 10/30 11:24
3F:→ frice:如果約上有上面兩條 你又都觸犯到 那就是會共罰三個月 10/30 11:25
4F:→ frice:所以說契約訂定內容很重要 沒寫清楚的契約甚至比明顯不平等 10/30 11:25
5F:→ frice:條款還傻傻簽字的合約來的好一點 10/30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