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woops (mei)
看板rent-exp
標題[討論] 租約未到期卻提早搬離??
時間Mon Oct 29 01:42:08 2007
我跟房東簽約到97/6/30。共一年半
房租是半年繳交一次,押金6000
但是我打算租到96/11月1日就搬離
房東已經同意讓我退租並會退給我押金
口頭上他說:房租不能退唷!但是押金會退給妳
而11月12月,有兩個月是沒有住在裡頭的
如果這種情況下,
跟房東要求將房租退給我有道理嗎??
我知道無法全身而退,
但是至少可以要求將一個月租金退給我吧
請懂法律的人幫幫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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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52.49
1F:→ frice:沒理由不退租金 但是看你違約金要多少 自己估不要被扣多了 10/29 09:46
2F:推 loggist:我記得民法有規定,違約金頂多只能扣你一個月的租金 10/29 11:25
3F:→ DesertEagleX:先拿契約來看 10/29 12:22
4F:→ pptra716072:一切依契約規定。 10/29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