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dcjjalp (sOlitAiRe)
看板rent-exp
標題問題
時間Wed Oct 17 01:07:58 2007
想問一下各位大大租屋契約上的問題,大家都知道跟房東租屋原則上是一年合約
但是在我手上的這份契約上寫的一年租賃期根本不到一年→租賃期限經甲乙雙方洽定為ꐊ一年0個月即自民國96/10/15起至民國96/10/31止。→這樣我是不是可以不用履行所謂
的一年契約,如果我月底搬出去是不是可以不用付所謂的違約金@"@~~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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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236.48
1F:→ Jeffy0405: 排個版吧 10/17 01:22
2F:推 pptra716072:這應該是筆誤吧,該付的還是要付,如果違約的話。 10/17 10:51
3F:→ DesertEagleX:既然是筆誤就找房東一起更正 搬來搬去你沒有比較方便 10/18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