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L (JO)
看板rent-exp
標題[討論] 請問是否提前通知就不必負違約的責任??
時間Thu Jul 19 20:45:45 2007
是不是如果房東提前終止租約的話,
只要聲稱自己已有提前一個月告知,
對房客就不必負違約責任呢?
ps.這房東是二房東,簽約幾個月之後才告知
而契約書上並未明載關於房東違約時的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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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98.178
1F:推 aolivia:不是 07/20 00:51
2F:推 fatcats:不過你還是得搬...因為你是跟二房東租...房東沒責任 07/20 01:21
3F:→ fatcats:房東甚至有權利把你趕出去~~然後你去跟二房東求償.. 07/20 01:22
4F:→ SCOL:不是買賣不破租賃嗎...如樓上所說 降房客會不會太慘了... 07/20 20:43
5F:→ SCOL:房客在法律上有可以主張的權利吧?? 違約金應該是約束雙方??ꠠ 07/20 20:46
6F:推 fatcats:主張的權利就是告二房東違約~~然後求償 07/21 11:58
7F:→ fatcats:因為所有權人房東不用對你負責~~你不能根據非所有人的同意 07/21 11:59
8F:→ fatcats:然後合理的說自己可以住在那邊 .... 07/21 12:00
9F:→ fatcats:所以是二房東造成你的損失..的話...你要像他求償 07/21 12:00
10F:推 caprigemi:這個case跟買賣不破租賃無關 07/25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