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nlamns (我不要住套房!)
看板rent-exp
標題[感想] 簽約的時候最好有精明的人在場
時間Sat Jul 14 22:35:21 2007
今天房東打來要跟我要4/19~5/19的房租 但是
契約書載明是從5/19起租 我們是5/18號簽約的 房東卻說是4/18
說她契約書寫錯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要證明是哪一天簽約
我確定是5.18 她確定是4.18
問題是我跟我男朋友分別寫的日記都有紀錄是5/19 但日記又不能當證據
她說是憑她的記憶 非常肯定
最後我只好請我媽出馬..雙方決定查郵局的領錢紀錄 看是哪一天領了那筆錢
因為我們肯定是簽約當天交錢的
我完全肯定是當天領錢
但現在很怕她硬凹 好煩喔..我媽也罵了我一下 因為我自己也有夠不仔細
再外面住了四年第一次碰到這種房東
大家以後簽約要更小心 千萬不要因為相談甚歡或者是很滿意房子
便沒注意這些細節..
他們四五個人對我一個女生一直講 我逼不得已打電話給我媽請她幫我談
結果電話一通我就當場哭了 被笑也沒關係了..哭到後來房東都叫我別再哭了
我真夠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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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35.141
1F:推 hiturtle:=-=其實有差嗎?你和他的說法結論都一樣.就是你們都是97年 07/14 22:57
2F:→ hiturtle:5月19日才是租約的到期日.你們難道都沒發現嗎? 07/14 23:02
3F:推 chunlamns:還真的沒發現耶,因為他跟我要4/19~5/19的房租 07/14 23:04
4F:→ chunlamns:可是我是5/18才簽約的..契約從5/19開始 07/14 23:06
※ 編輯: chunlamns 來自: 61.225.35.141 (07/14 23:13)
5F:推 DesertEagleX:契約上寫5/18 如果你沒說謊 法律上是可以站得住腳的 07/15 00:38
6F:推 coeric:如同1F,簽約日跟承租日期,是不一樣,簽約不等於履約開始 07/15 08:20
7F:推 chunlamns:謝謝 我沒說謊 我也會去申請通話明細證明我們第一次通電 07/15 13:36
8F:→ chunlamns:話是5/17 我第一次看到房子馬上打電話約房東看房 07/15 13:36
9F:推 waternoer:別哭喔住外面本來就會比較麻煩,別說自己沒用這只是小事 07/15 16:25
10F:推 waternoer:其實問題不在你身上,在那位記性不好又裝好的房東上 07/15 16:35
11F:→ bugmaker:契約書這種東西沒有寫錯這種事情...不需要那麼麻煩... 07/16 14:48
12F:→ shadowh:以雙方契約為準..沒有寫錯這種事... 07/16 23:18
13F:→ shadowh:不然..試想..你是不是也可以說房東租金寫錯..多寫了? 07/16 23:22
14F:推 piggyh:契約寫了算阿 不用管房東說什麼!! 07/19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