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ole5457 (Nic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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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聞] 公寓變套房 須申請許可
時間Wed Jul 11 17:08:23 2007
※ [本文轉錄自 ShuangHe 看板]
作者: boss88893 (PP) 看板: ShuangHe
標題: [新聞] 公寓變套房 須申請許可
時間: Wed Jul 11 16:18:52 2007
公寓變套房 須申請許可
【聯合報╱記者詹三源/台北報導】
2007.07.11 04:19 am
為防堵越來越多的5樓以下公寓改裝成多間套房分租牟利行為,內政部已做出函示,只要是
增設廁所或浴室,及增設2間以上居室變更隔間,都必須提出申請,否則將視同違建處理,
可罰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必要時可強制拆除。
北市建管處使管科表示,過去建築物室內裝修辦法的規定,5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
室內裝修,不必申請許可,這項新的解釋令下來後,對改裝套房分租行為將多一道安全把
關的審查;民眾如發現有類似改裝而未申請許可個案,可向建管處舉報。
內政部也接獲許多這類檢舉,今年2月26日做出解釋令,規定5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只要有增設廁所或浴室,及增設2間以上的居室造成分間牆的變更,都必須申請室內裝修
的審查許可才能進行改裝。
使管科指出,礙於人力難以舉證何時改裝等因素,不可能逐一清查這類改裝套房而未申請
許可的個案,但大樓管委會或同棟住戶可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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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啦~又多一項可以檢舉了~好棒!!
投資客一直抄房價~一般人會更難買得起房子~看來己經不是M型社會了~己變成L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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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74.2
1F:推 Dcupman:我同學住在廚房改裝的套房....XD 07/11 16:49
2F:→ phantom666:我住過 浴室就是陽台改裝的 房東賺很大 XD 07/11 16:51
3F:推 Nicole5457:借轉~~謝謝^^ 07/1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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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222.220
4F:推 BiocodeAUG:對於這類違章的規定 根本就是屁蛋 滿街都是違章 07/11 17:12
5F:推 Nicole5457:至少有法源依據,才能檢舉...=,= 07/11 17:16
6F:→ speederlin:沒錯.至少現在有法可管!只要檢舉還有得吵!很討厭鄰居亂 07/11 17:56
7F:→ speederlin:改浴室位置等.防水沒做好樓下的就倒大楣了!! 07/11 17:57
8F:推 frice:不過到最後應該會變成 人力不足 待處理吧 07/11 21:35
9F:推 YOPOYOPO:沒用,法不溯既往。現在公寓該隔套房的早隔完了,新建案 07/11 23:39
10F:→ YOPOYOPO:中大多為樓中樓式套房,難隔得很。現在才公布,馬後砲。 07/11 23:40
11F:推 YOPOYOPO:有本事就該在房事最ㄏㄤ的十年前公布,而非現在。 07/11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