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u (天空中的雲)
看板rent-exp
標題[問題]房東先生開出來的條件
時間Thu Jun 21 00:34:34 2007
最近找到一間公寓 一共有5房2衛1廚1廳 空間挺大的
共15000就五個房間自己去橋 不過 近幾天跟房東聯絡簽約的事
在聯絡的過程中 就已經很難找到房東了 常常都是一連打好幾天
一直都是關機狀態 好不容易聯絡上了 房東的要求是希望我們一次先繳交
6個月的錢(很堅持) 不過由於我們五個人都礙於一次要拿出6個月的錢+1個月的押金
實在是太多了!!於是和房東協商可不可以改成2個月或3個月(又打了很久的電話)
房東於是說 可以 但是遲繳房租的話就扣押金 並且違約的話沒收押金
而且要幫他找房客 如果找不到房客就得繼續付房租直到找到房客
我想問 這樣合理嗎? 就單純地說違約的部分就好~
我個人是很不能接受 一起住的5個人中有3個很不能接受 1個是皆可
另一個則是覺得很OK ←這一個認為很合理 她覺得不是本來就這樣了嘛!
本來是感情很好的5個人要一起住 還沒住之前就這樣了
搞的我們現在感情有點破裂了 這真是不願意看到的情形!
希望各位大大給些意見好嗎?
謝謝~~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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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84.64
1F:推 w0421:這種房東....換了比較好,省的以後可能會烏煙瘴氣...... 06/21 00:39
2F:推 kiko07:他要收半年租金並不違法 端看你們能不能接受罷了 06/21 00:54
3F:推 infiniti996:違約扣押金倒是有點誇張~頂多可以不租給妳們~不過有是 06/21 01:20
4F:→ infiniti996:有人這樣約定的~算是對房客比較不利吧~找房客這點到不 06/21 01:22
5F:→ infiniti996:應該接受~除非是妳們提早搬離~不然不用負這種義務吧~ 06/21 01:23
6F:→ infiniti996:萬一找不到人要租到民國幾年阿~一次收六個月房租~建議 06/21 01:24
7F:→ infiniti996:真的要租時~記得叫他把所有權狀拿出來~以免他不是屋主 06/21 01:24
8F:推 metaphysic:房東缺錢週轉吧, 不用考慮了. 06/21 01:49
9F:→ metaphysic:記住錢是拿在手上的贏, 錢繳了只能任人宰割. 06/21 01:50
10F:→ metaphysic:六個月內房屋有問題, 他不修繕你們能怎麼辦. 06/21 01:51
11F:→ metaphysic:六個月內他再提一堆有的沒的條件你們能怎麼辦. 06/21 01:52
12F:推 DesertEagleX:這不用考慮了啊 06/22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