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oss (roos)
看板rent-exp
標題[急問]第四台指控偷接,但是我連電視機也沒有..||
時間Wed Mar 7 17:52:04 2007
各位版友大家好
小弟目前住在高雄市三民區
跟兩個室友一起分租一戶
兩天前忽然我們收到了一個通知書
我把內容原封不動地打給各位看:
[通知書]
三民區xx路xx巷xx弄x號x樓
敬告 貴住戶:您好!
本公司於3月5日執行線路整修,發現貴府線路無故搭接在本公司之訊號(或
契約到期未繳費用)收看有線電視,根據行政院新聞局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貴
府已觸犯上述之條款,本公司已稽查存證並保留對貴府所有法律追訴權。
本公司稽查期間適逢無人在家,請貴府於三日內與本公司或稽查人員聯絡(
重新登記辦理裝機),即日算起之前費用不予追繳,否則依有線廣播電視法進行
告發,(超過時間視同放棄權益),按有線電視法追繳兩年收視費12000元)
王瑞福 0917889780
大信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啟
我跟我室友們收到這個都囧了一下..
因為我們根本就連電視機都沒買怎麼看第四台 | |
可是在錯愕當頭,
還是要面對詭異的事實。
想法一:
我想會不會是之前的房客偷接,
然後現在被他們發現了。
雖然我們根本就沒收視,
但是要怎麼證明這個事實呢?
再者,
我們也不需要看電視,
所以要我們裝機我們只會浪費錢而已。
想法二:
這是有線電視的強迫裝機手法。
或許他們發現了只有我們這一戶沒有裝第四台,
運用這種方式半強迫我們收看。
會有這個想法是因為我對這一張通知書的幾個疑點:
1.三日內辦理裝機,那之前偷接的費用就不予追繳。
我無法認定這是業者大發慈悲還是貓哭耗子,
但是我只是覺得,既然偷接只要辦裝機就好了,
那大家不就等到偷接被抓包那一刻起再辦就賺到了嗎??
2."三日內" (這三個字在通知書被粗體放大字體給強調)
就在收到這個通知書後,
我去了警察局一趟。
警察伯伯說,
反正下次如果他們再去找你們,
就找我們去。
不用管那個三天不三天的,
反正到時候我們就會去查個明白。
嘖,所以三天真的是關鍵嗎?
想法三:
詐騙集團。
但是我在網路上真的有找到這家有線電視公司。
所以應該不太可能。
現在我們已經跟這個王先生電話聯絡過,
他不斷強調的就是裝機後既往不咎的道理。
我們也有打給房東,
可是她手機沒開,所以還沒聯絡到她。
說了那麼多,
還是想要請各位幫我想想有什麼處理方法,
能夠解決這個租屋以來最棘手的問題 | |
拜託了。
不然我們三個窮學生可能要跑路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207.70
1F:推 snowforever:沒有裝就是沒有裝 你站得住腳 別擔心 03/07 18:21
2F:→ snowforever:警察杯杯既然願意幫你們的話 那你們可以善用這個資源 03/07 18:22
3F:→ snowforever:畢竟他要欺負學生太容易 欺負警察倒比較難 03/07 18:22
4F:→ snowforever:加油 請你們不要妥協 在事情未明朗的狀態下先沉住氣 03/07 18:22
5F:→ snowforever:你可以請警察跟對方聯絡 試試看吧 看能不能找到真相 03/07 18:23
6F:推 hydeaya:高雄只有兩間 沒聽過這間 應該是詐騙 03/07 19:37
7F:→ v30270:其實大信這家是有的,我家都看了超過10年了 03/07 19:43
8F:→ smallshuan:第四台業者留個人手機!似乎怪怪的!!應該是詐騙喔! 03/08 03:18
9F:推 yamahaya:打去大信問看看有沒有這個人和手機就知道了 我認為是詐騙 03/08 16:38
10F:→ yamahaya:(超過時間視同放棄權益)<--- 詐騙的都喜歡用這招 03/08 16:40
11F:→ yamahaya:跟奇摩拍賣詐騙一樣 超過時間未匯款就轉賣他人等等之類.. 03/08 16:40
12F:推 kevinjl:不可能是詐騙啦 除非笨笨的把錢交給陌生人 或匯到私人帳戶 03/09 10:27
13F:→ kevinjl:很簡單就回電說沒看電視 然後他們把訊號拆掉 如此而已 03/09 10:27
14F:→ kevinjl:我在台中 本來是只接一條 結果有線電視說要 依戶數收費 03/09 10:28
15F:→ kevinjl:結果 也是他們說要告 只好繳錢了事 03/09 10:29
16F:→ kevinjl:很奇怪 網路可以共享 為甚麼有線電視不能共享? 03/09 10:30
17F:推 peggy0923:沒什麼 我家的電視還是壞的 來查的人也傻眼 03/10 01:29
18F:→ aloejacky:別理他,照警察杯杯說的做!比照遇到詐騙辦理就對了。 03/10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