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reeme (agreeme)
看板rent-exp
標題[問題] 契約問題
時間Tue Jan 9 23:13:56 2007
學期即將結束,因為某些原因想要換個居住環境
昨天把塵封已久的契約拿出來看
發覺我好像被房東坑了
當初因為很急著找房子所以沒有把契約看清楚
房東跟我說一個學期(6個月)是3萬
但契約上寫租屋期間:95年9月11日~96年2月10日
這樣不是五個月而已嗎!!!
請問這情形我該怎麼辦?
還是自認倒楣,怪當初自己沒看清楚合約?
再來,這幾天我已經跟房東說下學期不續租了
房東說那我要開始張貼公告了
若有人要看房子的話要帶來參觀我的房間,還要我整理整理(他有我的鑰匙)
請問這樣可以嗎?
萬一我房間裡有東西丟了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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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75.59
1F:→ raines86:一學期不是5個月嗎@@" 01/10 00:41
2F:推 kiki1219:口說無憑 還是契約比較站的住腳 就下次多注意點囉... 01/10 01:06
3F:→ kiki1219:基本上如果不租了 房東都會帶新房客來看房間 房東應該也 01/10 01:07
4F:→ kiki1219:不會讓人去翻你的東西啦 只是會讓人不爽就是了... 01/10 01:08
5F:推 f8922090:我朋友就是房東未經同意帶人看她房間,害她掉一台隨身聽 01/11 06:23
6F:→ f8922090:可以跟房東說麻煩他先打電話跟你講一下,讓你能收拾房間 01/11 06:24
7F:→ f8922090:遇到沒禮貌的房東也沒辦法@@ 貴重物要收好 01/11 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