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dtender (真是一點耐心都沒有)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問題] 室友的男朋友已經來住兩星期了…
時間Wed Jan 3 17:44:04 2007
尊重是互相的 ,你的室友簡直是自打嘴巴
什麼叫做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生活型態
現在是誰的生活型態跟人家不一樣?
敢情是說住外面的都是同居男有愛吸煙加愛打電動?
我跟妳不一樣,我住的是學校宿舍
我以拳頭為後盾警告我那愛晚歸跟半夜愛吵的室友
是他先讓我睡不好要我的命的(睡不好=生不如死)
所以不要逼我殺人
我有一次半夜就很兇的嗆他 說我一定會殺人你試看看(我連刀都準備好了)
而且我查過六法全書,這種義憤殺人罪是很輕的刑,還有可能緩刑
我主張恐怖平衡,相互保證毀滅才能制止,出一張嘴永遠都沒用
當然妳一個弱女子不一定要用我這種方式
其實妳的問題已經到了可以報警處理的層次了
不用上法院,警察可以直接裁定,因為已經是現行犯了(我記得有煙害防治法)
房東不管只能用這個辦法
看妳覺得要一直跟對方長期抗戰比較好還是徹底解決比較快
※ 引述《hyochon (鳴人流-不死的蟑螂.拼了!)》之銘言:
: : P.S.好像有人問我室友正不正喔?她保守估計大概100Kg,皮膚是還不錯,
: : 正不正本人不太敢妄下定論,畢竟有些人覺得胖的人很有型…
: 我也覺得要不就是問問看別的房客怎麼樣一起去反應
: 不然就是搬走比較好
: 畢竟她說的也沒有錯.就是因為問過可以帶人也沒規定不可抽煙才搬來的
: 如果說妳還去請他不要抽煙或是出去抽
: 老實說在他的立場來講也蠻不公平的
: 他就是想在家一邊打電腦一邊抽煙才會選這個房子的吧~
: (我不抽煙啦.所以不是在為抽煙的人護航)
: 你換新地方住的時候記得簽約時也要簽一份生活公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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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7.179.93
1F:推 hiturtle:題外話.你真的殺了對方也很難被判是因為義憤而殺人罪XD.. 01/03 21:47
2F:→ hiturtle:麻煩六法看清楚一點在下這種接近無知的法律定論吧 01/03 21:48
3F:推 clevergirl:大哥 這不會是義憤殺人 小心不要觸法網唷~ 01/03 21:53
4F:推 wildtender:管他什麼刑,反正都是要死,我寧可被槍決也不要因夜夜難 01/04 21:51
5F:→ wildtender:眠而死掉 01/04 21:53
6F:推 shellynw:你這不該當義憤殺人罪,完全不是,你搞錯了..... 01/06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