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0911 (好窮的實驗室><")
看板rent-exp
標題[問題] 法院來函要進行鑑價了?
時間Fri Nov 24 13:37:04 2006
請問一下
現在我們跟房東還有今年12-到明年6月的合約
可是現在 銀行已經委託法院來函 要進行鑑價
跟查封的公文了
那我們可以繼續住嗎?
還是要去跟銀行溝通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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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61.85
1F:推 lds:可以呀,買賣不破租賃,就算換屋主也要等到期滿 11/24 13:39
2F:→ lds:不過換屋主後租金要交給新屋主 11/24 13:40
3F:推 nic0911:那我還需要繳房租 嗎? 11/24 13:40
4F:推 hiturtle:你們能不能繼續住要看查封的日期是不是在你們的租約之前 11/24 13:41
5F:→ hiturtle:而定.旦不管日期是什麼時候.只要你們住在那.就需要繳房租 11/24 13:42
6F:推 nic0911:那我房租是要繳給新的屋主嗎? 11/24 13:43
7F:推 hiturtle:=-=房子又還沒換屋主=-=去那生新屋主=-= 11/24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