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tzern (高級雜工)
看板rent-exp
標題[問題] 租金稅的問題
時間Tue Oct 17 16:39:07 2006
我跟我媽之前找房子找了好一陣子,
終於找到一個符合各方面條件而且租金便宜的房子。
一開始房東就是因為比較沒時間處理房客的事情,加上長時間不在台灣,
所以願意以便宜的價格出租,而且幾乎沒什麼限制,
唯一的要求就是如果國稅局問我們關於房子的事,就說是借住的,不要說是租的。
簡單來說,就是要我們配合逃漏稅。
我們答應配合,因為對我們來說其實沒什麼差,而且房子的條件確實不錯。
我們付房租的方式是透過支票,一次給半年份的房租。
昨天晚上我剛好不在家,我媽轉述昨天房東來我家拿支票的時候,
在租賃契約書上加了一條,直接叫我媽簽,我媽也就糊里糊塗的簽下去了。 @@"
(真是服了我的蠢娘,簽之前都不會問清楚的.. )
今天我媽愈想愈怪,跟我商量之後打電話給房東追問,
條款的內容是:
承租人:租金稅外加由承人報稅自繳。
房東說,因為之前曾經有房客答應幫他們不給國稅局查到,可是後來卻去報稅,
結果房東被查到租房子給別人,所以要繳稅。
所以才會在租賃契約上加了這一條。
雖然我媽是有點蠢,可是我覺得房東在不溝通告知的情況下讓我媽簽其實有點不道德。
我媽跟房東談過的結論是,我媽承諾不會在外面說我們租房子什麼,
可是萬一真的給國稅局查到,稅金不應該由我們負擔。房東也說好。
但是如果我真的是那個房東,在我媽都愚蠢的簽下去的情況下,
就算不是因為我們害他被查到,稅金也一定是要給我們付阿。
我想請問這樣子的條款合法嗎?
如果到時候真的被迫附那個租金稅,有沒有什麼辦法反制?
附註一下我家的情況,
我們大概租了一年多,簽約是簽三年,
房東的戶口沒有移走,我們家的戶口也還沒遷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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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f of what I said is meaningless,
but I said it so that the other half can reac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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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74.24
1F:推 capalari:房東雖然蠻陰險的 不過應該是怕房東把租金拿去扣抵所得稅 10/17 18:14
2F:→ capalari:所以只要你們沒有拿來報 國稅局也不會查到 這合約就沒差 10/17 18:15
3F:→ capalari:啊 我第一行寫錯了 是 "怕房客把租金拿去扣抵所得稅" 10/17 18:16
4F:→ capalari:因此不要擔心了 尤其房東長期不在台灣 更不想自找麻煩 10/17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