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_^)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小心] 新竹市振興路772巷2號4樓之5
時間Sun Oct 15 20:44:49 2006
※ 引述《adseavi (Rabbit)》之銘言:
: 我是在2005年九月時搬進去的,那個房東剛簽約時都還很好
: ,可是後來在我租約到期時,因為他忘了我的租約己經到期,所
: 以沒有繼續跟我簽約就收了房租,後來他就打電話來問我說要不
: 要繼續簽約,我因為要回南部的關係,所以就跟房東談好說,我
: 不簽約,可是在要搬走的前一、二個月會事先通知她,她也答應
: 了,結果就在我們說好的那天下午,房東又突然打電話來說,她
: 們那邊沒有人不簽約就可以住了,我說:「你今天中午不是跟我
: 說,只要我要搬的前二個月事先跟你說就好了,你現在又要逼我
: 簽約.你至少要給我考慮的時間吧。」結果房東的朋友,乾媽一
: 直打電話來騷擾我,叫我要在當天簽約,我氣到不想理他們,誰
: 知道他們竟然在半夜十一點,跑來按我家的門鈴,在我本來不想
: 開門,他們就在外面大吵大鬧說:「我住房子不簽約」,後來
: 我開了門,我問他們說:「我為什要開門,這間房子的使用權還
: 在我手上,而且我有繳房租」。他朋友竟然跟我說:「這是誰的
: 房子,你沒有權力不開門,租金可以退你,如果你不簽約,就
: 要馬上搬走」。
法律上 他只要跟你有口頭承諾說可以住 那錯不在你
但 ~屋主當然可以不跟你續約
所以 你租金交了 他也接受 那在10日前
你不用搬 沒錯
: 這就算了,後來我決定不租了,我就跟房東說,我要住到這
: 個月,十五號就會搬走,他竟然說我要在十號之前搬,說什麼我
: 租約上面只到十號。我媽只好跟他說,你要叫我們搬,也要給我們
: 時間吧,不到一個星期,也太免強了,
租約到十號 代表你十一號前要把所有東西歸位 回復
房東給你多餘時間遷出 是人情 。不給 是道理
要你在10日把所有東西 理在他那
請不要把別人對你好 當成必然的~
你不搬 在一般的契約來說
11號 房間所有權歸還房東
他就可以把你房間的東西當成垃圾 而不用負法律責任
你不走 他可以告你侵佔~ (是可以啦 不過很煩..)= =!
:結果我們要去交屋給他們
: 時,他乾媽竟然說,要我們把房子打掃乾給他,不然不退押金,
: 我整個火了,說我沒看過別人交屋還要把房子打掃乾淨的,
= =! 這位同學 你是不是有點問題..
通常~交屋時 把房子打掃乾淨是你的責任吧
還是你的契約跟別人的不一樣 ?
:他乾
: 媽說好丫,不整理也行,清潔費一千五拿來丫。後來我真的氣到
: ,就打電話報警,他乾媽竟然還跟警察說:「真不知我家是怎麼
: 教的,教出這樣的女兒來。」
^^^^^^^^^^^^^^^ 的確...同學你的生活常識不足夠
但的確他們有點錯 你也不是全對喔~
: 我打出來是因為,他們那一些人真的很過份,口頭上是說什麼
: 看我是學生給我方便,不會騙我,私底下做的又是另一種,尤其是
: 他那個乾媽,機車到不行,(明明就不是跟他租房子,他管的比房
: 東還多)
如果她是房東委任的 她有這個權利. = =!
: 他們現在那間套又在出租了,真的要小心,如果你想租的
: 話,要有心厘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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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5.206.165
1F:推 capalari:因為退房不願打掃而報警說實在有點誇張 同意這篇 10/15 22:10
2F:推 ddey:恩 我也同意這篇 房東只是自私了點 但不過份 10/16 06:27
3F:推 redress:推 原PO沒遇過真正的爛房東... 10/16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