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aemon (轉眼已是28)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問題] 現在該怎麼處理呢...
時間Sat Oct 14 10:07:55 2006
※ 引述《jdaemon (轉眼已是28)》之銘言:
: 在這邊從91年住到現在四年多了
: 從樓上搬到樓下 可是搬到樓下的房間後發現溼氣很嚴重
: 嚴重到那些爬蟲類都以為這是她們的天堂...
: 終於...住了三年後 終於在上個月搬到現在的房間了(有陽光...比較大...)
: 可是...剛剛去繳房租 房東告訴我叫我月底前要搬走...
: 我才住不到一個月...光從隔壁搬到這間 就花了我一個多星期打掃整理....
: 因為那間潮濕的房間工人來勘查 意思是說整棟樓的牆面歪曲了
: 所以水才會滲進來 造成房間潮濕
: 11/5號前他們就會來裝修...所以月底前整棟樓的人都要搬走
: 天阿!!!!!我搬到這間前才不斷的跟房東詢問裝修會影響居住權利嗎?
: 他還告訴我 說不會...說我可以安心的搬家.安心的住...
: 如果要裝修 最快也是年底....
: 現在兩個多星期的時間要我搬家...我是要搬去哪...
: 2人1貓1狗ㄝ.....這些家具....問題是我跟我男友都要上班....
: 我也很生氣她們就這樣簡單帶過幾句...要我們搬就搬...
: 我只有前一兩年打契約 可是契約上是有言明 如沒有搬走算是繼續承租一年...
: 等於我的契約從今年7/15開始又多了一年....
: 但是我剛剛重新閱讀了一次契約內容...內容完全沒有提到房東要承擔的責任...
: 只有寫房客要負擔的責任跟注意事項...
: 這樣房客的權益在哪呢..........
: 剩下10幾天ㄝ..........
: 她們人是不錯 給我門這些人很大的方便 也都不會過問...
: 可是........這種現實的關頭上...我很難釋懷....
昨天 整棟樓的人都集合 約十人 去找房東談
談不出個什麼結果 只是說最慢下個月15號前要搬走
其餘什麼都沒有再說...
結果 半夜的時候 他去貼了張公告 意思是房子是危樓 出人命他可賠不起
最晚下個月15號就要搬走 ..........
我們都很憤怒 決定聯名寄存證信函給他
並且我想要求他拿出他所說已簽約的裝修合約 與危樓的文件證明
我們這幾個人都是上班族跟學生...又都是女生..
他說月初工人就會開始搬器具進來 最慢十號開始裝修...
還說要裝修成套房 租給以後的房客...(可以提高租金..)
好像我們很不配合似的 一臉就是 "我就是要妳們搬 妳們能怎麼樣"
我快氣炸了......................
只有第一年的契約(大家都住兩三年以上了)後來就都沒有打契約了
契約上都是言明對他有益的 根本沒提到他自己該負的責任...
難道我要吐血搬走嗎..........氣死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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