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n3 (模糊的未來)
看板rent-exp
標題[問題] 租金問題
時間Wed Aug 9 18:48:20 2006
因為畢業了
工作在中和
所以準備搬中和
但是因為我中和房子找了蠻久的
原本淡水這邊的租約是到6月
但是和房東商量之後
房東說 要多住一兩個月沒關係啦 反正搬走之前在算就好了
我淡水這邊半年三萬
押金5000
我多住了一個月又11天
押金5000剛好一個月租金所以押金不會退了
那多住的這11天~房租怎麼算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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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44.219
1F:推 LISREL:這問題...應該去問你房東啊! 08/09 19:21
2F:推 Qupi:你看看能不能請房東算你半個月的房租吧 08/09 19:37
3F:→ Qupi:用一天170算他大概不會肯 XD 08/09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