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SREL (LISREL)
看板rent-exp
標題[經驗]請小心,永安市場捷運站旁的某套房!中和路378巷
時間Sun Jul 30 15:03:57 2006
請小心 永安市場捷運站旁的某套房
地址:中和市中和路378巷6號10樓
那邊有二雅房一套房,二雅房的房客一位姓賴,一位姓陳。姓賴的這位,個性相檔狡猾
提醒有意去看房的朋友,務必謹慎應對,別被他一該始的態度給騙了,他們現在只想趕
快找人進去住,幫他們負擔點房租。
首先,
一個人(就是姓賴的這位)會說出:「公理能當飯吃嗎?」這樣的話,有智慧的
人可以自行判斷要不要跟這樣的人當室友!!!不在意被人轉嫁房租的?有錢花,不在
意當冤大頭的,再去看房!
提醒各位在外租房的朋友!
簽約絕對要和房東當面簽,這樣才有保障!
若有人說他不是二房東,只是代收房租,卻又不肯、不敢拿出租屋契約給你看,這表示
那個人的角色和真正心態絕對有問題! 除非對方一開始就表明是二房東,且勇於承擔責
任!
那個套房的優缺點:
離捷運很近,後有圖書館和公園。缺點是
房間很悶熱!夏天開了冷氣,除非溫度調的
很低,否則完全感覺不到冷氣的存在!而且那台冷氣並沒有加裝遮雨蓋,若你在白天要開
冷氣的話,等於是冷氣在外面曬著大太陽,卻還要拼命的釋放冷氣讓你吹。
這位姓賴的在台大椰林有po文,內容如下。
或許在其他租屋網站也有po,請大家小心,也多提醒其他在外租屋的出外人!
謝謝! 賴配牛,根本不是本名!!!
要不就寫賴先生就好! 留賴配牛這樣的名字,不知是何用意呢!!!
另外,他說他只是代收房租的喔,不是二房東喔!
這位姓賴的並非是房東,竟然會說房租誠可議,這中間有什麼玄機,各位朋友自己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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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椰林租屋版(版名: house)
編號1093 日期: 07/29
id:
peno jimliu
標題:中和永安市場捷運站旁50M,7500冷氣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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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套房出租套房出租7500/月[約5-6坪]
﹝誠可議﹞
電梯大樓,位於10樓永安市場捷運站旁巷內50公尺,
新大樓,屋齡僅四年出頭。
鄰近四號公園與圖書館﹝約100M﹞水泥隔間,非木板隔間水電自付,
管理費每月560元有公共空間(客廳/廚房/陽台/曬衣間) 共用設備(冰箱/洗衣機),
需使用ADSL/第四台者費用可共同負擔意者請洽
0928787514 賴配牛先生
看看圖片
http://www.asiarice.com.tw/rent/rent1.html
以下所言是本人經驗,句句屬實,本人負完全法律責任。姓賴的你若不爽,咱們法院見!!!
1.本人去年9月初去看房子,看房當天決定要租,房租是7500。說好9/5開起租,結果這
位賴先生電話中說:能不能ㄠ你一下,9月份房租算7000。…一個人可以對一個他不認識
、不熟的人,說出要ㄠ你這樣的字句,各位請自行判斷這樣的人品格是如何!
2.去年9月下訂金當天是另一個姓陳的室友,我有問他整層(2雅房1套房)是多少,他說是
19500。嗯,我想說若是19500,那房租分配的還算合理。一直到我發現合約之前,我都還
覺得OK!住進去之後,姓賴的跟我要押金,我說那要看合約且要簽約(這樣作是正確合理
的吧!)結果他說契約不在身邊!?笑話,合約這種東西,還會亂丟,還是放別人家裡?當
下他不肯拿出租屋契約,我就開始懷疑這個人了!是不是把房租轉嫁到別人身上,想當二
房東,卻又不敢承擔責任!至此,因為我堅持要拿押金,就是要簽約,以保障我的權益,
他並未再吭聲跟我拿押金,我也作罷!而且,
他從未出示房東收取租金的簽收證明!
3.住進去後,我發現有一次下雨天時,房間中間竟然積了一癱水,真是怪事!我跑去問
他,
他說:他忘了跟我說!他說他忘了耶…
4.後來,大約是在今年的過年後,我在客廳發現了租屋契約,我不曉得他為什麼會拿出
來丟在客廳的某角落。當我看到上面的房租寫著整層是18000,我氣炸了!!!我忍著這
股氣,想說等這次的約結束,看你要怎樣!
5.今年的6月初,姓賴的拿出一份新契約了,說要我簽名,上面已經有房東的簽名和蓋章
了,且跟我要拿押金!我看了一下發現,
去年的合約跟這次的合約,房東簽名的
筆跡是不一樣的!照理說,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人寫自己的名字是不會有太大差異的吧!加上去年
租房時他不肯拿出契約給我看,以我的經驗判斷一定有鬼!我不肯簽!跟他說簽約要跟房
東大家當場簽才算數!(之前在別的地方租房子時,是所有的室友一起到房東家簽約的!)
他竟然說房東住中部,那你要過去嗎?笑話,還有這懂道理嗎?後來,我跟他表明了我覺
得房租有問題這樣的想法,討論的很不愉快!從頭到尾都是他堅持他沒錯!他說他很忙,
去年忘了拿合約給我看。還怪我只跟他提一次就沒再跟他提!我問了他和另一室友的房租
是多少,他說那位姓陳室友是5500,他的是5000,
因為他的房間不正所以少500!
天啊!我的套房和他們的雅房相差2500和2000。實際上坪數頂多不過相差2坪!更可惡的是,那
邊的客廳都是他們在用!他把自己的私人物品擺滿整個沙發,晚上回來他會在那裡看電視
,看書,上網,他只有在他的房間睡覺而已!奇怪,你把客廳都當成是你的私人空間了,
你怎不把客廳的坪數算進去,多付點房租呢!
6.就在今晚(7/26),我跟我弟去收東西時,起先我是沒什麼動作,但我弟很不爽就在旁邊
\
唸了
起來,於是他們兩個吵了起來!本來我是不想吵的,但後來我忍不住了,也跟他吵了起來
!
各位有想去看房的請務必小心,這位姓賴的非常狡猾!!!任何事情,他從不會認為自
己有錯。相反的,他會以他三吋不爛之舌,把你說的完全擋回去,還反怪到你身上!就好
像他還反怪我他那麼忙,我怎沒再跟他要契約!他還怪我多疑心!就好像去年我跟他反應
房間積水,他說他忘了跟我說!講到後來他說他覺得我要搬走了等到7月下旬才讓他知道
,他也覺得很沒公理!我就回他:笑話,你對我沒公理,還要我給你公理。就在此時他說
了那一句另人難以至信的話了,
他說:「公理能當飯吃嗎?」。天啊!我不知道一個受過
研究所教育的人竟然會有這樣的觀念!社會運作若沒有公理,我實在不曉得人要怎麼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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