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phieli (蘇菲哩)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問題] 遇到不付房租的房客..:(
時間Tue Jul 25 18:59:28 2006
原文恕刪...
http://www.tmm.org.tw/pub/fodat_11.htm 這一頁是崔媽媽基金會的常見弱勢租屋糾紛
裡面有提到一項法條:
"依據租屋支付延遲土地法100條第三款表示
「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以擔保金抵償外,達兩個月以上」房東才能終止租屋。"
這條是保障承租人無力繳租金時不會馬上被趕走,但是依照你的案例看來,
既然對方沒有給押金,那他積欠至兩個月租金你就可以終止契約了。
一般來說我們都先說之以理動之以情,最後要去動用公權力、走法律途徑則是不得已,
你們家再租他也是剩下五個月,如果真的無法忍受了去生活法律版找看看相關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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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2.157.100.16
1F:推 lasoon:那我們要給他欠到兩個月租金才能趕他走....那損失要上萬耶 07/26 21:07
2F:→ lasoon:他沒附押金..埃....真的一失足千古恨 07/26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