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yddy (紫邪)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問題] 房子退租後的水電費問題
時間Sat Jul 22 20:04:24 2006
※ 引述《dedae (笨小孩)》之銘言:
: 我和同學是共同租在同一樓層的套房和雅房
: 另外還有一間雅房有另一個不熟的室友居住
: 平常水電費都是3人平分
: 現在我和同學要退租了
: 我們可以要求房東去水電公司結算至要退還鑰匙給她的那天嗎?
: (事實上.我們都已經不住在那裡好幾天了)
: 因為我們之前是跟她說.我們願意給她一部份的押金當作是水電費用
: 但她並不願意.表示一定要等水電費帳單來之後
: 扣掉那些費用才願意還給我們剩餘的押金
: 還要我們先把鑰匙交給另一位不熟的室友
: 我同學也有告訴她.押金退給我們.鑰匙房間整理乾淨還給她
: 水電費多少錢我們一定會匯錢給她
: 但她表示怕我們不給她錢.還說我們為什麼要為了一點小錢這麼麻煩...
: 我們應該要怎麼做呢
: 可以先去水電公司結算至當日費用的帳單給我們嗎?
: 事實上.其實是我們比較怕房東不還給我們押金
: 我們房租從沒有遲給過.
: 倒是房東.有事找不到人.要錢電話催最快...
: 還是非得要被扣留押金.直到哪天她突然退錢給我們
: 或是就這樣不了了之呢?
身旁友人在校外租屋有過這樣的例子:
他們押金兩個月,要退租的時候,房東先給一個月,然後其餘一個月扣除水電費用,
或者是有損壞房屋需要修理的費用。
他們是採取手抄寫水表電表的方式來處理。
EX,簽約到期是7/11日,則當天夥同新房客去抄寫水電表,等到計費週期到了
(通常是兩個月收一次),剩餘的押金在扣除先前抄寫的數字費用,剩下的金錢再退還!
我想應該可以體諒房東本身的顧慮,至少房屋在,房東跑不了,
但假設房客堅持先拿押金,事後推託繳費的話,這點比較困擾!
另外簽合約的內容裡,應該也有註記水電費相關的方法!
個人拙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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